柳民发〔2024〕7号 柳州市民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单位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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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柳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柳财预〔2024〕1号)要求,现将2024年单位预算(见附件)批复给你单位,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单位预算
批复你单位2024年预算187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2.64万元,政府性基金/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万元,单位资金1686.17万元。具体安排详见附件。预算绩效目标详见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经审核通过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网址http://59.211.206.34/)。
二、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
(一)人员经费
对人员经费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总量,你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人员经费增加,首先使用部门预算中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解决。“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用于未列入部门预算但根据政策或文件依据需要解决的基本支出,具体内容包括:市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人员经费支出定额表中所含的项目经费缺口(不含绩效工资总量),控制数内聘用人员经费缺口,在职人员伙食补助经费缺口,年度考核优秀奖励,遗属生活补助,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经费缺口等;不能用于无政策或文件依据,或明确不能列入预算的支出,如:超控制数聘用人员经费、在职和聘用人员加班补助等。不可调剂用于在职人员伙食补助以外的公用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不足的通过再申请追加。一次性抚恤金通过追加解决。
对于年度内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出台的提高工资、增加津贴补贴等政策性增支所需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由市财政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统一办理。
(二)公用经费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公用经费不随人员增减而调整。你部门要努力控制好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开支,在预算额度内统筹安排好各项支出。
公用经费中包含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核给,根据《关于柳州市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资金安排的工会经费全额由市财政统一划拨的通知》(柳工字〔2016〕4号)精神,机关、参公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会费由市财政100%代扣代缴。
(三)项目经费
项目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和用途使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使用范围,项目资金根据项目执行及需求等情况拨付;要加强对项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追踪问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对于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的增支项目,主要通过调整部门预算支出结构或动用部门结余资金解决;其余原则上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时再予以考虑。
你单位要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对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以下简称“三公两费”)支出要严格控制在部门预算批复的规模内,不得违反规定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同时,规范“三公两费”列支渠道,用于“三公两费”方面的支出,在国库集中支付环节必须全面准确列入相关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加强对“三公两费”预算执行的管理,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办理新增加的“三公两费”支出预算。
(四)绩效目标
你单位要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预算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绩效目标批复后一般不予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调整流程报批。
三、加强非税收入预算管理
你单位要加强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按照有关收入标准和办法,对照年初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及时、足额核算应征的非税收入,按规定程序上缴财政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拖欠,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确保应收尽收。
四、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你单位要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19〕24号)的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2000万元及以上)的事前绩效评估论证,未按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不得申请预算。细化量化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及时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以绩效评价结果为落脚点,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规定将绩效评价结果随决算同步公开。
五、继续清理盘活存量资金
你单位要对本单位结余结转等存量资金认真进行清理,尽快发挥资金效益。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存量资金的清理力度,按照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柳州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6〕109号)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收回条件的结余结转资金予以收回;并于2024年9月前全面清理当年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对当年内确实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将及时调整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急需支出。同时,从严控制一般公共预算结转项目,对于2024年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部门性项目支出和全市性项目支出中“三公两费”等一般性支出将一律不予结转。
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你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提高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份额,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强化和完善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七、规范资产配置管理
配置办公设备和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柳州市本级资产配置标准进行政府采购,新增资产要结合单位现有资产情况和《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柳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柳办发〔2018〕25号)《关于印发柳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柳财资〔2020〕38号)规定的配置标准,规范资产配置管理。
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柳政办〔2014〕174号)精神,对已落实经费预算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各部门(购买主体)根据市人大审议通过的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于2024年4月前制定具体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程序规范组织开展购买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九、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要按照《关于明确柳州市本级财政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柳财审〔2019〕3号)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对纳入财政投资评审范围的项目,在申报部门项目时进行工程项目预算评审,在项目招标采购前要进行预算控制价评审,在项目竣工合格后要进行竣工结算评审。要按照《柳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柳财审〔2018〕3号),在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十、增强单位预算执行的均衡性
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本级预算单位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的通知》规定,增强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和均衡性,强化用款计划管理,编报全年分月用款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当年预算原则上当年完成。按照支出均衡性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总体要求为:上半年达到45%,前三季度达到70%,全年达到90%以上。其中,基本支出原则上按序时进度执行,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执行。对于开展预算执行工作不力的,市财政局将采取约谈、通报、不予办理追加、核减当年或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等方式,督促单位加强预算管理,查找原因和加强整改。
十一、全面推进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于你单位的预算,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单位预算下达,不得随意调整、挤占或截留;项目及数额确需调整变动的,须送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同时,你单位在本部门批复单位预算后20日内,按要求公开2024年单位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涉密单位除外),各单位公开渠道和载体须与主管部门保持一致。
附件:1.柳州市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下达表
2.柳州市本级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下达表
3.2024年预算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承诺书
柳州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0日
公开方式: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