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3541R/2020-61084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10日
标  题:
柳民规〔2020〕6号 柳州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柳民规〔2020〕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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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民规〔2020〕6号 柳州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

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0-12-10 17:40    |  作者: 柳州市民政局

各县(区)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以及《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桂民规〔20189号)要求,现就柳州市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培养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是完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的制度安排,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柳州市社会工作得到较快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机构稳步增长,在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融洽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工作的正能量、作用力逐渐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肯定。但总体上看,我市社会工作仍处在起步阶段,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高,激励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尤其是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不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平台欠缺、薪酬水平低等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壮大和人才作用的发挥。开发和规范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提升薪酬待遇和激励保障水平,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是有效吸引和留住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长期投身专业化社会治理与服务的迫切需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人才强市战略,以深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加大社会工作人才政策落实力度,大力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切实加强社会工作平台建设,着力提升人才激励保障水平,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把更多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引过来、培养出来、使用起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社会工作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按需设岗、以岗定薪。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根据实际发展需要,积极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置到相应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落实相应的薪酬待遇。

2.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根据事业单位、群团基层组织、城乡社区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性质与特点,适应不同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与激励保障措施。

3.保障基层、稳定一线。充分发挥专业岗位的承载作用、薪酬待遇与激励保障政策的导向作用,切实解决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后顾之忧,积极引导、重点保障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开展专业服务活动。

(三)总体目标

2023年,力争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2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个农村社区有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民政、教育、公安、司法、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系统的基层服务机构、相关事业单位,普遍设置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每个县(区)培育3家以上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效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基本实现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在相关社会服务领域、城乡社区的全覆盖,并普遍建立以岗位为依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三、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的主要任务

明确社会工作职业任务是把握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方向的必要前提,社会工作职业任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提供帮困扶弱、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行为矫治、社会康复、权益维护、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矛盾化解、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服务,帮助个人、家庭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二是帮助面临共同困境或需求的群体建立支持系统;三是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活动、参与社区协商、化解社区矛盾、促进社区发展;四是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需求评估、方案设计、项目管理、绩效评价与行动研究;五是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帮助督导对象强化专业服务理念、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解决专业服务难题;六是协助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与考核,引导和组织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用人单位应按照社会工作职业任务要求,结合自身需求与特点明确和规范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

(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要求

1.相关事业单位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福利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职工服务(困难职工帮扶)机构、职工文体活动机构、职工权益维护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学校、殡仪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实现政府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从养人办事转变。支持引导相关事业单位在承接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中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2.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机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基层文化服务机构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教机构、禁毒戒毒机构等根据需要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和乡镇依托现有资源支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站,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解决脱贫攻坚及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延伸基层社会治理与专业服务臂力。

3.相关社会组织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孵化培育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要业务的社会组织。鼓励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规范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高社会组织服务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途径

推进相关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社会组织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相关单位在社会工作者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应及时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或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人员;鼓励现有在岗在编人员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逐步转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导相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中吸收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途径,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三)规范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聘用(任)方式

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纳入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和职级体系,综治、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应当根据各自领域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等因素分类设置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应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并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增加社会工作业务范围、吸纳社会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四)开展社会工作者登记备案和继续教育管理

加强社会工作者(本实施意见所称社会工作者是指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下同)管理和培育,规范社会工作者从业行为,整体提升社会工作者队伍的政治素质、专业服务能力和公众形象,维护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备案制度、资格核查、专业守则、纪律惩戒等行业规范,开展社会工作者备案服务管理。用人单位要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纳入社会工作者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一)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

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工作岗位和职业水平等级,落实相应的薪酬保障政策。对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对以其他形式就业于基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用人单位综合职业水平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并参考同类人员合理确定薪酬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对在柳州市从事社会工作(指在我市所属事业单位、城乡村(居)民自治组织、社会服务组织、基层社会服务部门,以及在柳州市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登记的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及各类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工作)连续满3年,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500元、3000元、8000元的专业水平提升奖励。对于2020年以前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按照取得最高等级职业水平证书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2020年以后(含2020年)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符合奖励条件的,按照所取得的职业水平证书等级的奖励标准分别给予奖励。

各职能部门、各县(区)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编制预算时要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核算依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单位应参考当地薪酬指导标准支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

(二)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力度

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按照柳州市有关规定,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进一步树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先进典型,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评选范围。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法参政议政,注重把政治素质好、服务水平高的一线优秀社会工作者吸纳进党员队伍,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工作发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会工作领域全覆盖。加强政治引领,推动行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党组织与购买服务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开展党建系列活动。

(二)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引导作用,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层级相互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政策体系,联合推进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支持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指导做好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薪酬待遇落实和激励保障工作。教育、公安、司法、卫生健康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做好各自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确保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政策体系建设落到实处。

(三)加大资金支持

各县(区)要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和激励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各有关部门和组织要重视解决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问题。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工作。符合国家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政策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促进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就业。探索面向市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通过合理收费解决专业人员薪酬保障和机构生存发展等问题。

(四)强化宣传力度

建立有效的宣传工作体系,精心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正面的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总结提炼疫情防控、五社联动等工作实践经验,塑造一批具有较强专业性、示范性和推广性的宣传典型,彰显社会工作在服务民生保障、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作用,提升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认可度和公信力,全面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

柳州市民政局       柳州市教育局           柳州市公安局

柳州市司法局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卫生         柳州市总工会            

健康委员会                                柳州市委员会

                                        

妇女联合会                              残疾人联合会

202012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12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