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6312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11月19日
- 标 题:
- 柳民规〔2018〕2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民政局、柳州市公安局等9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民规〔2018〕2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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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民规〔2018〕2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民政局、柳州市公安局等9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11-19 11:30  
| 作者:
柳州市民政局发布员
关于印发《柳州市民政局、柳州市公安局等9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新广局、卫生计生局、扶贫办、老龄办: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9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民规〔2018〕4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完善关爱服务网络,强化赡养义务人的主体责任,发挥村民委员会、农村老年协会的基础作用,营造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社会人文氛围,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新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市老龄办联合制定了《柳州市民政局 柳州市公安局等9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 州 市 柳 州 市 柳 州 市
民 政 局 公 安 局 司 法 局
柳 州 市 柳 州 市 柳 州 市
财 政 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柳 州 市 柳 州 市 柳 州 市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扶贫开发办公室 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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