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社会团体成立与换届选举指引》 政策说明

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12-21 19:30   

一、修订柳州市社会团体成立与换届选举指引》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的优化,柳州市各类社会团体迅猛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共登记社会团体858家,总体数量大、组织形式多样、活动领域广泛。为规范全市社会团体选举工作,柳州市民政局于2017年12月制定了《柳州市社会团体成立与换届选举指引(试行)》(柳民规〔2017〕2号),有效期5年。现有效期届满,且政策法规有新增和变更,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团体的事中事后监管,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促进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和自主运行制度、机制建设,规范社会团体行为,提高监管效率,引导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社会团体发展实际,对《柳州市社会团体成立与换届选举指引(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修订依据

主要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团体换届指引〉的通知》《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柳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实际,对《柳州市社会团体成立与换届选举指引》进行修改完善。

三、主要修订内容

《柳州市社会团体成立与换届选举指引》全文共13章,60条,主要修改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在第一章总则中,新增了社会团体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应通过内部程序且以书面形式报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未经批准,逾期不换届的,年检时登记管理机关原则上确定为年度检查不合格等内容。

第二,将原文件第三章会员大会和第四章会员代表大会,合并为第三章会员(代表)大会。对社会团体实行会员大会制度还是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条件进行明确。其中,会员数量少于200个的社会团体,应设立会员大会;会员数量在200个以上的社会团体,根据自身情况,可选择实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第五章中修改完善了秘书长任职的有关要求。其中,秘书长是专职管理人员的,可以通过选举、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产生,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具体方式由理事会研究确定。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任期不受限制,可不经过民主选举程序。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是理事、常务理事,不得担任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新增了第二十五条内容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应符合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有关规定。

第四,第六章增加了负责人因特殊情况超龄任职或超过2届任职需经过业务主管(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再报登记机关的要求。并将原第十二章提前或延期换届,调整到第七章位置,增加了社会团体延期或提前换届经过内部程序后需先报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再报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

第五,第八章新增明确筹备会议研究换届选举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

第六,在第九章明确了理事会、筹备组会议纪要应包含的具体内容,同时,必须提交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先报告备案表。

第七,第十章明确对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罢免应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要求。

第八,在选举工作有关文本样式附件中增加了《柳州市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先报告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