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11 09:50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和相互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柳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实时更新。

需要获取柳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广西柳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liuzhou.gov.cn/)上查阅。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柳州市民政局负责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本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2.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政策解读、政务要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宣传等信息;

3.本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

4.本局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等信息;

5.本局行政许可目录、行政许可动态调整信息;

6.本局权责范围内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慈善组织认定、社会组织评估、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事项相关信息;

7.本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8.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

9.本局政务咨询、监督投诉等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柳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2个:

1.官方网站,网址:http://mzj.liuzhou.gov.cn/

2.微信公众号:柳州市民政局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提交

地址:柳州市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32楼办公室(二)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

收件人:柳州市民政局,地址:柳州市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32楼办公室(二),邮编:545000,请在信封显著位置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五、本机关确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间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行政机关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2.申请人以挂号信等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需要与申请人确认收到申请时间,但申请人未提供电话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的,行政机关应当做好登记,自恢复与申请人的联络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柳州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接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地址:柳州市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32楼办公室(二),工作时: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72-2824759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七、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依申请公开详情请参阅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