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13-01-07 11:10    |  作者: 柳州市民政局

柳州市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编制。全文由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九部分组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八一路90号,邮编:5450001,电话:0772-2824759,电子信箱:lzmzbg@163.com)。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由柳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由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 “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www.liuzhou .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八一路90号,邮编:5450001,电话:0772-2824759,电子信箱:lzmzbg@163.com)。

一、概述

2012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建立健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有关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专门指定2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情况

我们制订了《柳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柳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柳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材料送交制度》和《柳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柳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柳州市民政局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柳州市民政局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制度完善下的合法公开,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和更新完善情况

2011年,我局按照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柳州市政务服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向柳州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办法〉(试行)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0〕9号)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更新、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向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要求对各类民政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载体建设和运行情况

2012年为有力完成好“五个民政建设年”中信息化建设年工作,我局信息化工作小组加强我局门户网站“柳州民政信息网”和全国民政网站群《广西柳州民政》合理化便捷化建设,及时更新中国柳州和统一平台内容,数字证书有专人保管和负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载体正常运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情况

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今年结合中心组学习培训计划和五个民政建设年中信息化建设年的要求,开展民政大讲堂信息化培训。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

(六)推进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共有14个局属单位,其中涉及婚姻登记、慈善捐助、优抚安置、救助服务、儿童收养、老龄服务、低保救助、养老服务、民间组织、地名服务等,为推进我局办事公开和程序便捷,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八公开”,规定在办公醒目处公开办事依据和办事程序。其中慈善会依托网站公布捐赠数额和使用情况,将慈善公开透明化。

三、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2年,以五个民政建设年为契机,积极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合理化。5月1日,在柳州市开通广西柳州民政网站群,全市六县四区民政局都有门户网站。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加以检查通报。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据统计,2012年,我局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   条,在我局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32249人次,其中在各婚登窗口查阅的人数21672人次、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查阅人数256人次、局办公室查阅人数614人次、业务科室查阅人数9707人次

(一)依托信息网站平台公开。我们充分利用柳州市政府网站和柳州市民政信息网站及广西柳州民政网站资源,将民政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便民服务等有关信息及时公开,方便群众,提高查询服务,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

(二)通过服务窗口这个平台进行公开。我们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全市各婚姻登记窗口和局机关服务窗口免费发放办事指南,进一步提高了宣传效果,方便办事群众。

(三)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热线、宣传栏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与柳州日报、柳州晚报、南国今报等媒体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利用新闻媒体这个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民政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社会组织年检报告及时公布。此外,利用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显示屏、公告栏,对政府信息重要内容进行公开。

(四)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等查阅场进行公开。我局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的文件进行建库梳理,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同时移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其公共阅览室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阅相关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有效防止了泄密和失密现象发生。2012年我局未受理群众要求公开有关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感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政府信息工作缺乏专职工作人员和专业的维护知识。由于机关人员编制少,民政日常事务繁重,又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数量和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更好的方便服务对象。

二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力培养技术骨干,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保障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通过抓基层、抓基础工作,做到统筹规划,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项长期、艰巨的政策性工作,目前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工作人员,且需同时维护几个网站后台,建议增加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的编制,实现后台数据的共享。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