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柳州市民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八一路90号,邮编:5450001,电话:0772-2824759,电子信箱:lzmzbg@163.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有关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专门指定3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
(二)《指南》和《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2010年,我局按照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柳州市政务服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向柳州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办法〉(试行)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0〕9号)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更新、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对各类民政信息再次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相关制度建立情况
我们制订了《柳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柳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材料送交制度》和《柳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情况
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今年结合全市民政系统组织的“素质提升大培训”活动,专门安排时间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强化了条例意识,增强了贯彻施行《条例》的自觉性,提高了执行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据统计,2010年,我局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360条,在我局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42239人次,其中在各婚登窗口查阅的人数41202人次、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查阅人数212人次、局办公室查阅人数314人次、业务科室查阅人数511人次。
(一)依托信息网站平台公开。我们充分利用柳州市政府网站和柳州市民政信息网站资源,将民政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便民服务等有关信息及时公开,方便群众,提高查询服务,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
(二)通过服务窗口这个平台进行公开。我们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全市各婚姻登记窗口和局机关服务窗口免费发放办事指南,进一步提高了宣传效果,方便办事群众。
(三)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热线、宣传栏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与柳州日报、柳州晚报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利用新闻媒体这个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民政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社会组织年检报告及时公布。此外,利用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显示屏、公告栏,对政府信息重要内容进行公开。
(四)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等查阅场进行公开。我局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的文件进行建库梳理,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同时移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其公共阅览室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阅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有效防止了泄密和失密现象发生。2010年我局未受理群众要求公开有关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感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政府信息工作缺乏专职工作人员。由于机关人员编制少,民政日常事务繁重,又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是由于网络建设正处于完善中,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完善,网上互动还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按照建设“数字民政”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民政信息化网络服务,加强网上办公功能,大力开展网上咨询交流活动,提高民政行政效能。
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更好的方便服务对象。
三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力培养技术骨干,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保障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通过抓基层、抓基础工作,做到统筹规划,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项长期、艰巨的政策性工作,目前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工作人员,建议增加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的编制。
八、附表: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柳州市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