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柳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机关推进阳光行政、依法行政和倡导为民服务、便民服务的重要工作。柳州市民政局是政府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大多涉及关爱生老病死、慈行善行乃至生存权益和基层民主权利,政府信息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形象。为此,我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编制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民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及局属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是精心编制公开信息的目录和指南。我局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组织局办公室人员,提出具体的公开内容,并反复征求各科室和市低保中心意见,编制《柳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精心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并及时报送市政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是采取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对我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实行统一管理,局办公室归口管理以及信息的制作和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一方面,依托市政府信息网站、民政门户网站公开。我们将民政政府信息通过柳州市政府网站和民政网站平台公开,以供公众查询,力争做到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应该和可以公开的信息。另一方面,通过服务窗口这个平台进行公开。我们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各县婚姻登记窗口和局机关服务窗口免费发放办事指南,进一步提高了宣传效果,方便办事群众。此外,通过新闻媒体这个平台进行公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热线、宣传栏等新闻媒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把民政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
四是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了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们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工作动态、便民服务等有关信息,特别是涉及公众利益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都要求按照规定的范围、时限,如实向服务对象或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提高查询服务,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局在柳州市政府网站和民政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9条、本级规范性文件3条、民政法律法规16条、年度报告1条、中长期工作规划和工作目标2条、便民服务5条、机构职能3条、其他信息2条。咨询电话接听3100多人次,当面咨询接待2200多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程序公开。对个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依程序公开,提供《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依程序给予答复。2009年,市民政局未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但是,对社会各界任何形式的提问或反馈意见,我们都认真答复。
二是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禁止上网。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有效防止了泄密和失密现象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暂无其他支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2009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经过一年时间的实践,尽管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个别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工作缺乏专职工作人员。三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不够;四是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完善。今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打造科学民政、阳光民政、数字民政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发展。一方面,按照建设“数字民政”的要求,加强民政网站软、硬件设施建设,推动民政信息化网络服务,提高民政行政效能。另一方面,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更好的方便服务对象。此外,我们将加强网上办公功能,大力开展网上咨询交流活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