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04-10 09:05   

市本级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市本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市民政局将对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23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接受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年检结论关系到社会组织的社会信用、税收优惠、等级评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重大权益,市本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填报年检材料务必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后,2024630日前,按要求将全部年检纸质材料报送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进行审查市民政局将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1.柳州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

检查须知

2.市本级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名单

3.柳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州

市本级社会组织活动领域和主要业务范围目录及

对应业务主管单位名录(2019)》的通知(柳社管

组发〔20194号)

柳州市民政局

202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