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5-08-27 09:00   

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相关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我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的通知》(柳民规〔2022〕1号)于20221130起实施有效期20251130日。为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保障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成年后的合法权益,促进孤儿成年后自立自强、回归和融入社会,经研究,我局决定对《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的通知》有效期予以延长,实体内容不变,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1月30日。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成年后

      安置工作的通知》(柳民规〔2022〕1号)

                    柳州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