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5-08-27 09:00  
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相关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我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的通知》(柳民规〔2022〕1号)于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为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保障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成年后的合法权益,促进孤儿成年后自立自强、回归和融入社会,经研究,我局决定对《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的通知》有效期予以延长,实体内容不变,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1月30日。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成年后
安置工作的通知》(柳民规〔2022〕1号)
柳州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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