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发〔2016〕35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5〕160号)精神,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粮食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族宗教事务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商务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计生委、审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旅游发展委、安全生产监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园林局、体育局、行政审批局、外事侨务办、水产畜牧兽医局、金融办、人防办、档案局、地志办、水库移民局、农机局、地震局等41个部门(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审定通过,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部门制定的权力运行流程图,需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统一平台和部门官方网站设置固定板块予以公布。
二、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得擅自变更权力、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切实维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调整由权力行使部门提出,经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四、各部门要以此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机制。整合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抓紧建设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推进清单内的权力事项在平台上运行,大力推进网上办事,优化办事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市人民政府督查部门、市机构编制、监察、绩效管理等部门要建立有效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要及时总结经验,指导县区推进,在全市建成上下顺畅、横相衔接的权责清单体系。
附件:1. 柳州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事项汇总表
2. 柳州市人民政府部门责任事项汇总表
2016年7月15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市工商联。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