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民复字〔2024〕37号 关于对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4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   发布日期: 2024-06-14 09:00   

标 题:

 143.关于加强专职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建议

答 复: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致力于打造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一是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全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居民民主管理意识,激发社区治理活力,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体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积极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的建立工作,全市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率达100%

二是强化治理人才支撑。出台《柳州市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健全选聘任用、教育培训、考核激励、基础保障等制度机制,社区专职化城市城市工作者待遇稳步提高,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组织社区干部参加自治区专题培训班和全市社区干部示范培训班,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提升社区干部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更好的服务居民群众,提升我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是持续实施社区党组织书记头雁计划。各城区(新区)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选拔头雁计划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大社区工作者选配力度,目前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配备社区工作者16人。落实落细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完善岗位薪酬制度,探索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增强社区工作岗位的吸引力、稳定性,引导退役军人等优秀人才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的力度,积极推荐素质好、能力强、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荣誉感。

四是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精神,大力推动《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若干措施》和四个清单落实落细,整合基层治理资源,持续开展减证便民、牌匾清理行动,切实推动社区减负增效。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各级各部门需要社区协助办理的事项,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办理,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办理。严格控制上级单位借调社区工作者、对照有关管理规定清理规范借调行为,保障社区工作力量。清理规范村社区组织数据信息采集填报。印发《关于清理规范村(社区)组织数据信息采集填报工作的函》,组织各市直部门梳理需要村(社区)长期填报数据信息,每季度要求村(社区)填报不得超过1次。积极配合自治区民政厅推进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推动村(社区)自治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是完善考核机制。清理规范村社区组织考核事项,认真梳理依法依规需要对村(社区)组织进行考核的事项(内容),指导各县区(新区)制定综合考核评价指引,规范对(村)社区的年度综合考核。各县区(新区)均已完成综合考核评价指引的制定工作。认真审核各县区(新区)对村(社区)考核的事项(内容),禁止将设机制挂牌子、填报表或提供材料、是否留痕作为考核指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柳州市民政局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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