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民复字〔2024〕32号 关于对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标 题:
116.关于扶持社会组织等非企事业单位发展的建议
答 复:
民政部联合财政部于2016年出台了《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改善准入环境、加强分类指导和重点支持、推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等方面推动社会组织发展。近年来,我市根据文件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结合行业优势和自身特点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和质量。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032家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86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63家,涵盖了教育、社会服务、农业农村发展等多领域,社会组织的数量和行业分布进一步丰富,在社会服务、乡村振兴等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以来,柳州市开始建立“市-县-乡”三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支持社会组织发展,为入驻社会组织在硬件上提供免费办公场地、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软件上为社会组织提供能力建设培训、政策法规解读、财务指导和社工督导等服务,为社会组织减轻租金、日常培训等开支,尽力将社会组织“扶上马”,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在培育孵化社会组织的基础上,民政部门也多措并举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一是完善制度设计。民政部门相继制定了《柳州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柳州市创新“1+5+N”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实施方案》等文件,鼓励各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构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二是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近三年来,我市整合养老、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近五千万元资金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在低保对象入户复核、特困老人生活护理、居家养老服务、困难群众探访等领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补齐社会服务短板。其中,在养老服务领域,我们出台了《柳州市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柳州市城区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实施办法》《柳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细则》等多个文件,文件中均明确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目前柳州市城区共有民办养老机构25家,其中社会组织举办的养老机构有安心颐养中心、松鹤康乐园等23家。有3家社会组织运营6个街道(社区)为老服务中心,有6家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占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主体的46%。每年市财政还安排200多万对城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承接运营的养老机构予以补助。三是充分发挥社区惠民项目资金的效能。在城市社区建立惠民项目资金,每年市、城区两级财政投入城乡社区服务群众经费超4000万元,用于民生服务、公益活动、民主管理、公共建设四大类项目,部分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接,有效促进社会组织服务延伸到基层治理的各领域。四是通过社会力量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充分发挥专业社工作用,连续7年开展“99公益日”活动,策划公益服务项目线上筹集善款近1200万元;连续4年投入200万元举办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资助33家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农村妇女增能、社区家长培训、敬老帮扶等33个服务项目。
2023年开始,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积极协调市人社部门为社会组织在招用和吸纳高校毕业生时给予补贴。一是针对社会组织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并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组织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目前已发放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8.47万元,涉及13家次社会组织,13名高校毕业生。二是为社会组织争取到与个体工商户同等享受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共有287家社会组织获得稳岗返还补贴147.76万元,涉及职工5215人,进一步降低了社会组织用工成本。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投入98.5万元支持市级、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制定印发《柳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投入85万元开展2024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社会治理,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持续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排查,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等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关心支持。
柳州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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