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民复字〔2023〕28号 关于对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06-10 09:05   

标 题:

74.关于清晰职能,推进村(社区)减负的建议

现 状:

   村和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随着政府部门中心工作的下移,承担了大量环境整治、安全生产、住建排查、基础建设、贫困救助、疫情防控、禁毒维稳、甚至动迁拆违等任务,有多少部门就有多少条线,村(社区)就要做多少套台账,工作事项多、台账多、村(社区)承接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不清,这极大的影响了村(社区)干部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和为民办实事的时间和精力。

      一是涉及村(社区)的工作事项过多台账资料过多,且人手配备不足。二是机关部门下放村(社区)的工作较为随意、模糊,村(社区)普遍存在执行难的现象。

建 议:

    1.落实职责分工。对村(社区)承接和协助的工作内容进行一起全面清理,建立村(社区)工作准入目录。属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除依法依规以及党委、政府的重点任务和重要突发事件需要由村(社区)配合协助外,不得延伸到村(社区),协助的具体内容也约定清楚,不能把村(社区)从协助变成工作主体。

2.合理人员配置。目前配置给村级的聘用人员都是卫健和劳保业务的,如果要求村实行网格化管理,也应给予聘用人员网格员的待遇,同时按每1000人配置1名网格员的标准配齐人员。

3.科学考核,祛除过度留痕。村(社区)是各项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村(社区)干部本应把主要精力花在抓工作落实、服务群众上,现实工作中却被迫把大量时间花在开会、填表、录系统、公众号和app答题上,建议相关部门领导或工作人员下沉一线,承包一个小小的网格,帮助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参与具体工作,将把问题消除在村(社区)落实到行动中。


答 复:

XXX:

您在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关于清晰职能,推进村(社区)减负的建议》(第74)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工作事项,减轻基层负担

是厘清村(社区)工作“四项清单”。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村委会26项、居委会16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43项,减负措施清单9项和不应由村(社区)承担工作事项清单8项,依法依规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明责、赋能、减负、增效。是明晰村级组织权责运行。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结合农村实际,梳理村级组织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设置议事决策、组织人事、“三资”管理、工程采购、救助救济、阳光村务和公共服务等七个类别34,逐条制订运行流程,进一步厘清村级小微权力边界,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是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公布全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民规〔20211号),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5类,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减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担。

二、强化常规落实,巩固工作成效

聚焦“赋权减负增效”,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全面推行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按照精减、高效、便民的原则,“赋权减负增效”为抓手,着力破解基层社会治理中街道社区看得见管不了、部门管得了看不见等难题,使街道社区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切实打通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二是支持村(社区)购买服务,激活基层服务“源动力”。对适用社会力量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鼓励支持村、社区利用惠民项目资金、自治区福彩公益金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社会组织承接,减轻村、社区负担。首推“三事分流”共分流“大事”1件、社区本级解决“小事”“私事”1万多件三是探索1+5+N”(即1是党建引领,5是“五社联动”,N项服务)的基础社会治理模式。坚持党建引领,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完善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相互融合、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统筹协调城乡社区治理资源,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四是开展“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规范出具证明。以市政府名义转发民政厅《关于公布全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在全市各村(社区)张贴《全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海报。五是创新科技赋能,建设基层治理智慧系统。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大数据局,建设基层治理智慧系统。按照“四网共治”框架,打通“数据壁垒”,建立人口、房屋等基层治理相关数据信息系统,为基层自治组织事务进行“智慧赋能”,实现在村(社区)运行的多个系统数据共享,避免发生工作人员多次重复录入信息的情况。

、完善体制机制,推动行稳致远

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全面检视、靶向治疗,切实为基层减负。一是建立常态化研判机制。印发《柳州市整治“村级组织负担过重”问题实施细则》,将为基层减负工作融入日常各项督查检查考核调研活动全过程。常态化开展调研指导、督查暗访,倾听干部心声,感受基层负担,推动为村(社区)减负的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二是建立常态化收集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提高基层减负工作知晓率和参与度,下发《关于确定柳州市为基层减负工作监测联系点的通知》,将18个乡镇(街道)、村(社区)作为监测联系点,当好“瞭望哨”,及时向市民政局反映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建立常态化处置机制。出台《柳州市民政局增加基层负担相关问题(线索)办理流程》,形成“来源—接收—办理—审核—整改—处理—归档”的闭环管理流程。我局通过以上渠道收集到村(社区)干部反映的十余条问题均已全部办结,通过“第一时间”处置提高了村(社区)干部的获得感,起到了减负工作“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的效果。

感谢社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


柳州市民政局

202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