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民复字〔2026〕33号 关于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第6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标 题:
64.关于做好居民婚姻信息互通的建议
建 议:
一、事由(存在的问题)
基层社区在为居民办理职工退休增资、特扶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等工作的过程中,对于其资格认定审核涉及到居民是否结婚、离婚或者经历若干段婚姻的情况,均为居民自述承诺,无法与婚姻登记机关信息互通、查证。
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的必要性或依据)
居民的婚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其婚姻档案由婚姻登记机关负责管理和维护,但是,社区在为居民办理职工退休增资、特扶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等相关事宜时,如果居民隐瞒婚姻变动,就会造成相应国家政策补贴款项的错发,影响国家政策公平公正的权威。
三、具体的要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等)
建立民政、公安等部门协同机制,通过数据核验确保婚姻登记信息与身份证、户籍等基础数据一致;市级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定期将居民的婚姻登记、变动等信息导入卫健人口监测系统,便于社区及时掌握居民的婚姻状况。
答 复:
您在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做好居民婚姻信息互通的建议》(第64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牵头办理,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局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推进居民婚姻信息互通,是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群众在办理民生事项的便民举措。长期以来,市民政局依托自治区统一建设运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聚焦婚姻登记政策、婚姻档案电子化建设、跨部门数据共享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婚姻登记信息规范化、数字化、互通化管理,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我市婚姻信息管理及数据共享现有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局持续推进婚姻登记数字化、便民化改革,不断夯实婚姻信息数据基础,积极推进跨部门数据互通,为民生事项审核提供有效支撑,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全国通办改革落地,婚姻服务便捷度持续提升。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民政部“互联网+婚姻服务”改革部署,持续推进婚姻登记服务全域通办改革,不断打破地域办理限制、优化办事流程。我局逐步实现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全区通办”“跨省通办”,随着2025年5月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全面落地,取消婚姻登记户籍限制,依托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联网功能,实现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婚姻证件补领补办等婚姻登记业务异地通办。截至目前,我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国通办”机制运行顺畅,自“全国通办”政策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办理跨区域婚姻登记业务13710件,占婚姻登记业务总量的39.74%,大幅减少群众异地办事往返成本,有效提升了婚姻登记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为婚姻信息跨区域、跨部门互通共享筑牢了业务基础。
(二)婚姻档案电子化基本完成,数据质量持续优化。为解决历史档案信息不全、数据偏差、纸质档案查阅不便等问题,我局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婚姻档案数字化、规范化建设。通过补发婚姻证件、补录历史婚姻档案数据、开展部门间信息比对、异常数据清洗等多种方法不断补齐、修正、完善全国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数据,推进现存纸质档案的电子化工作,切实提高婚姻登记数据质量。截至2026年6月30日,我市累计录入婚姻登记档案信息157.68万条,完成电子化档案上传155.29万份,档案电子化完成率达98.48%,为婚姻登记跨区域业务提供有力的信息数据保障。
(三)政务数据互通机制基本建立,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市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已在自治区层面实现了政务信息共享,目前已与卫健人口、公安户籍、不动产交易、税务申报、社保缴纳、公积金提取等多个业务场景深入联动,极大地满足部门间信息共享的迫切需求,群众满意不断提升。
二、当前基层婚姻信息共享受限的说明
目前,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尚不具备开放数据共享的权限,主要原因在于法律法规及上级专项管理的规定。一是隐私保护的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婚姻状况属于个人私密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查询、获取、公开、使用公民个人隐私信息。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政务部门处理、共享个人敏感信息,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严格限定使用范围和权限。二是系统权限有层级管控的要求。我市使用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为自治区级统建统管专用业务系统,数据权限、端口开放、数据共享均由自治区民政厅统一统筹、分级授权,市级民政部门无自主开放基层查询端口、下放数据权限的权限。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专项规定,婚姻登记系统严格执行最小必要授权原则,仅对法定履职需要的专项业务人员开放对应权限,严禁超范围、超层级、超权限查询和使用数据,严防个人隐私信息泄露。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严格遵守婚姻登记信息安全管理有关要求,持续优化婚姻登记信息互通工作,规范婚登机关内部管理,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助力高效的信息数据协同办公。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婚姻信息互通工作的关心支持。
柳州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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