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民复字〔2026〕24号 关于对市人大十五届八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标 题:
77.关于简化高龄老人领取高龄补贴认证手续的建议
建 议:
一、事由(存在的问题)
当前,柳州市高龄老人的高龄补贴为每月发放,每个月初提交发放表前,社区网格员均需下户为老人进行认证,每半年,老人还需要用智能手机进入系统自行进行认证一次,频繁的认证给老人带来不便,也加大了基层的负担。
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的必要性或依据)
由于办理补贴的老人都是高龄老人,绝大多数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操作,而且每人还要办理一张专用的银行卡,给老人造成很大的困难和不便,社区网格员频繁的入户,也让老人不胜其烦。
三、具体的要求、建议或办法措施
为了更好的开展为民、便民、利民服务,建议高龄补贴发直接放至老人领取退休金的银行卡上,高龄补贴的认证与领取退休金认证同步进行,每年认证一次,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避免多次重复的认证,减轻基层的负担。
答 复:
您在柳州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简化高龄老人领取高龄补贴认证手续的建议》(第77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柳州市高龄补贴工作及老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该提案,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高龄补贴发放基本情况
高龄补贴是保障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提升老年福祉的重要民生举措。当前,我市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柳州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办理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线上,可登录“桂民通”小程序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APP,搜索“老年人福利补贴申领一件事”,选择高龄津贴申领,填写信息、上传证件并完成人脸核验后提交,审核通过后即可按月领取补贴;线下,由本人持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本人银行卡或存折账号(领取财政资金“一卡通”银行卡或存折账号)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逐级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补贴。老人无法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我市的高龄补贴通过银行卡发放,资金可直达个人账户,减少中间环节,符合惠民资金“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要求,避免截留、挪用风险。同时,实行动态管理,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每年对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进行2次享受资格复审。主要考虑是:高龄补贴属于财政专项资金,发放对象存在离世、迁出、失联等动态变化。动态核查,可及时核减不符合条件人员,杜绝冒领、虚报、超期发放,能有效破解高龄老人独居、离世后家属未及时报备等难题,保障补贴精准发放至符合条件对象,维护政策公平性。但在动态管理过程中,确实存在您提到的会给老人带来一定打扰的问题,您的提案聚焦高龄老人享受补贴的痛点,我局完全认可您提出的避免多次重复认证的必要性。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优化资格认证与发放服务,提升便民利民服务质效
为切实简化高龄老人补贴办理流程、减少群众跑腿负担,我局持续优化高龄补贴资格认证及资金发放服务模式,实现服务提质、流程减负。一方面,深化数据共享,积极推进认证事项整合联动,依托自治区民政厅即将建成的广西高龄津贴管理系统,全面对接人社部门养老保险资格认定共享数据,打通认证互通渠道,推动高龄补贴资格认证与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双向融合,落实“一次认证、双向认可”工作机制,实行每年一次集中认证模式(目前,系统已在试用调试阶段)。另一方面,规范优化资金发放载体,严格对标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稳步推进高龄补贴社会保障卡统一发放工作。2026年4月、5月,自治区民政厅两次来文针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高龄津贴主要通过本人社会保障卡发放,未持有社会保障卡的高龄老年人,保留其他银行卡过渡发放方式,最大程度适配老年人取款、用款习惯。同时,构建常态化线下辅助核验机制,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资格认证的高龄老年人,由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协助开展资格认证。确保补贴资格认定精准有效。
(二)严格规范补贴发放流程,筑牢资金精准安全发放防线
我局严格对标上级政策规范,立足民生保障实效与财政资金安全,稳步推进补贴发放工作标准化、精细化开展,切实保障高龄老人合法权益、规避资金发放风险。
一是对标全区改革导向,审慎稳妥衔接政策、规避执行偏差。当前,自治区已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相关制度细则已基本完善,拟于近期正式印发实施。为坚决避免我市现行政策与自治区新规冲突,我局坚持稳慎施策、有序衔接的工作原则,在自治区统一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前,严格遵照市级现行规范开展工作,持续对标全区高龄津贴“一卡通”拨付、常态化动态管控的核心做好我市制度初设工作,为后续全区新规落地、新旧政策平稳过渡筑牢工作基础,持续推动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提质增效。
二是严守政策规范,落实统一发放标准。对标自治区最新政策导向,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高龄津贴统一纳入全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实行按月或按季度发放,明确月度发放需于当月30日前、季度发放需于每季度末30日前完成拨付。目前根据《柳州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自治区相关政策未正式出台前,仍执行高龄补贴按月计发、当月发放的要求。对当月未能及时发放的补贴,在次月第一时间完成补发,严格规范政策执行流程,杜绝擅自变更发放周期等情况,保障全市高龄补贴政策执行的统一性、规范性与严肃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紧扣自治区多部门信息比对、数据联动核验工作要求,落实自治区“一次认证、双向认可”制度,力争2026年底前全面实现高龄津贴资格认证与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定数据互通互认。同步严格对标全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要求,持续推进高龄津贴社保卡发放全覆盖,严格按照自治区新规明确的按月或按季度灵活发放机制,落实当月30日前、季度末30日前按期拨付要求,逐步统一发放载体、规范发放流程,实现补贴发放标准化、数字化、制度化。
(二)优化基层认证服务模式。依托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精准摸排高龄老人群体情况,针对行动不便、无智能设备、不会线上操作的老年人,常态化提供上门认证、代办帮办服务。持续精简办事材料、优化认证流程,全面落实“线上一键认证、线下就近办理”服务模式,同时落实到期提醒、特殊人员协助认证等暖心举措,切实简化老年人认证操作。
(三)强化政策宣传与解读。围绕自治区最新高龄津贴申领条件、发放标准、认证方式、信息变更、停发补发、社保卡使用等新规重点内容,构建全方位的宣传体系。重点普及年度资格认证要求、户籍及信息变更报备流程、死亡报备、待遇停发补发等关键规定,营造规范有序的政策实施氛围。
(四)健全动态监管长效机制。严格对标自治区月度数据比对、动态核查、常态化管控工作机制。依托广西高龄津贴管理系统,联动公安、卫健、人社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精准筛查死亡、户籍迁移、信息变更等动态数据,及时完成核查反馈、待遇调整及停续发操作。严格落实待遇停发、补发、信息报备等新规细则,坚决守护财政资金安全,维护高龄津贴政策实施的严肃性、公平性和规范性。
感谢您对柳州市高龄补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共同推动我市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
柳州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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