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3541R/2024-26883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5日
标  题:
柳民复字〔2019〕139号 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字第3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柳民复字〔2019〕139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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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民复字〔2019〕139号 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字第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9-25 17:03    |  作者: 柳州市民政局发布员

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闭字3
 

 

现状:

近年来,地处蟠龙山脚的一条路,因紫荆花而成为“网红街”。此路全长约700米,南接水南路,北接蟠龙山公园,沿路有驾鹤街道办事处、蟠龙社区居民委员会、蟠龙宝邸、蟠龙山公园商业文化街等单位。

现蟠龙路(龙静路至柳东路间)地处原窑埠村,沿街有窑埠古镇,距蟠龙山公园较远,因此,命名为蟠龙路不够贴切。

依据:

     柳州是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资源丰富,特别是在紫荆花盛开季节,各地游客慕名而来,随处可见游客赏花的盛况。但因紫荆花的美而名声在外的这条路没有路名,大家只能以“网红街”来介绍和询问,不利于外地游客赏花。道路的命名应尊重历史文化和市民对地方的认知习惯等客观因素,同时,为提升柳州的旅游文明环境。

建议:将“网红街”命名为蟠龙路。

 

XXX代表:

您在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将网红街命名为蟠龙路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督促鱼峰区民政局积极配合开展前期调查工作,依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1915号)精神,多次派遣有关人员深入实地调查,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讨论蟠龙路进行更名并重新命名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的网红街,南起水南路中段,北至瀑布公园。长约500米,宽约12米,南北走向。而蟠龙路2012年建成命名,沿用至今。属城市主干路,位于鱼峰区中部。南北走向,南起箭盘路北端、北至东堤路南端(文昌桥东头)。长1727米,宽30米,与窑埠路、柳东路相交,不与本次建议道路网红街相联通,故不属道路延续原名沿用范畴。不能重名使用。我局已督促鱼峰区在57月开展不规范地名和无名道路、小街巷排查过程中,将该道路列为无名小巷,按照《地名管理条例》、 《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的通知》(柳民发〔201278号)等文件规定,遵循以地理、历史、文化背景、发展方向和特点,及通俗、连续、简洁易记,方便群众使用等道路命名原则。依照道路命名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道路命名。96日该道路命名已通过鱼峰区人民政府组织的道路命名专家论证会,待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以鱼峰区政府名义向市人民政府递交相关道路命名的请示,经市地名办组织专家对相关道路进行评审并给出审核意见后,一并呈报市人民政府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民政工作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柳州市民政局     

                            201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