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3541R/2024-26879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1日
标  题:
柳民复字〔2021〕69号 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对市人大十四届六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柳民复字〔2021〕6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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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民复字〔2021〕69号 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对市人大十四届六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8-21 17:00    |  作者: 柳州市民政局

标  题:

141.关于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服务新机制的建议

事  由:

近年来,柳州市委市政府下大力气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出台《柳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等支持政策,逐步补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短板。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2个,居家养老服务站78个,2021年还将启动建设1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个老年人活动中心。目前柳州市在社区养老模式中,利用物业服务开展养老服务目前还处于空白。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还存在如下困难和问题:

一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及资金扶持不均衡。虽然近年来政府增加了扶持支持政策,但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目前政策上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居家养老服务重视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缺乏有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发展相当滞后。目前自治区给予的经费支持主要是养老设施建设资金,对于居家养服务站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没有相应补贴,从而造成相当部分居家养老服务站闲置。从目前的情况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和财政补贴,近几年柳州市各级政府虽然出台了不少鼓励扶持政策,努力降低养老服务业民间资本投资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但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步伐缓慢,民间资本的积极性有待激发。因资金来源单一,社会力量参与的极少,致使社区居家养老软硬件设施投入不足,设施不完善。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体量小,利润低,加上老年人花钱购买服务的消费习惯还未形成,目前柳州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普遍运营困难,更难以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

二是社区养老用房配套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老旧小区未规划养老服务用房,而目前老旧小区老年人较为集中,养老服务需求较大,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按照《柳州市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要求,到2022年,要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由于老旧小区符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要求的闲置用房极少,新建的可能性较小,只能通过租赁或购置的方式,资金需求量较大。二是新建小区养老用房交付难。根据《柳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的要求: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1000户配套建筑面积不低于200㎡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大于3000户另行配套建筑面积不低于750㎡的托老所的标准,设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于新建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近年来,养老服务用房虽然纳入到商品小区开发规划,但因没有强制措施或约束性实施办法,很多已建成小区的开放商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养老服务用房,进一步加剧了养老服务机构用地难的问题。

三是管理经验不足,资源整合程度不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虽然在加速发展,但仍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服务标准,管理水平低下,基本无经验可循,无法充分整合社区原有资源,如充分利用社区休闲场地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集体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充分利用社区闲置的人力资源,保障社区养老服务提供者的高素质和专业化。在各方面条件都不成熟的情况下,社区无法充分发挥管理优势,充分整合资源,无法提供优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四是缺乏专业化的服务队伍。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人员普遍缺乏系统化和标准化的培训,专业化程度低;加之工资报酬低,导致许多专业人士不愿进入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多为下岗职工和文化程度较低的“4050”人员,这些人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不具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素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短缺和专业化素质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物业养老服务是物业服务企业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物业服务公司在从事养老服务上具有独特的优势,建议积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依据

(一)发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的必要性和可行。首先,以机构养老为例,当前养老机构运营成本高与老年人支付能力低之间存在巨大矛盾。而社区养老恰好能弥补这个短板,让老年人仍旧能够在自己平时生活的环境中养老,是老年人最容易接受的方式。其次,社区居家养老要稳定发展离不开专业化的机构、人员和资源作为要素保障,实现“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干部的力量有限,互助养老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家庭养老能力下降的情况下,依托于物业公司服务能力实现“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的融合,是对养老服务体系的极大丰富和完善,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物业企业发展养老服务有着独特的优势,一是在硬件上,物业公司拥有物业用房、活动用房、运动场、娱乐中心、经营性用房等配套设施,新建小区还有养老服务用房,都可以作为养老服务的公共设施,可解决社区养老用房难题。二是在服务能力上,物业公司拥有更为专业化的队伍,养老服务既有基本性需求,也有个性化要求,物业公司可以链接专业资源承接各类养老服务。三是物业公司对每个业主的情况都比较熟悉,彼此之间有互信合作的基础,提供服务的效果也会更优。

(二)发展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服务的政策支持和成功案例。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2020年11月,住建部联合发改委、民政部等6个部门出台《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提出要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推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积极推进智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完善监督管理和激励扶持措施。 5月1日实施的 《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也提出,“鼓励家政、物业等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 ”。从全国范围来说,各地出台的养老服务文件中,或多或少都鼓励物业参与养老服务中。物业公司方面,截至2020年5月,全国79家上市物业公司中就有18家开展“物业+养老”服务,未上市的物业公司也进行不同程度的布局。全国排名前10的物业公司中,大多将养老服务列为公司多元化经营战略之一,且集中于住宅小区。

成功案例:

1.上海

上海长宁区通过试点社区“物业+养老”的创新模式,让老人在家里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物业企业通过社区内增加养老设施、适龄改造、设置养老服务机构(社养便民中心、老年大学、乐龄餐厅)等方式,为社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服务内容从物业的房屋本体维修、改造和房屋水电检测,延伸到家电清洗维修、居家保姆、保洁、送餐和扦脚等为老服务项目,并已开展房屋租赁、家庭装修等服务。

2.天津

2016年开始,天津市就把智能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发展养老的一大特色落地社区。在北辰区瑞景街瑞益园小区,老年人佩戴由物业免费发放的智能腕表,该腕表可全天候对老年人的健康情况进行监测。物业还提供社区康复、网上订餐、线上报修、家政服务、代买水电等服务。以往,智能居家养老服务都是由智能服务企业落地社区来提供服务,而北辰区创新模式,依托智能物业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养老服务,更加便捷。

3.北京

2016年11月,北京市民政局正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引导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入户养老服务。根据《意见》,北京市组织引导物业管理企业入户为老年人提供护理、保洁、助浴、理发、陪伴等居家生活服务。

4.泸州

作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物业+养老”服务建设试点是泸州市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重点项目之一,也是作为泸州养老服务亮点来进行打造,模式成熟后将在泸州逐步推广。泸州市首批建设15个小区“物业+养老”服务站,主要通过充分整合小区物业企业的场地、人员、资金等资源,为小区老年人提供助餐送餐、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医疗康复、生活超市、康复辅具租售等服务,每个“物业+养老”服务点应结合小区老年人需求,至少提供4种及以上养老服务,真正实现让老年人不出小区就能享受家门口的养老服务。


建  议:

三、意见建议

(一)制订出台支持政策。由住建部门牵头,商发改、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制定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政策,明确服务模式及相关单位职责。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同等享受现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及水、电、气、税等优惠政策。可选取小区或物业公司开展试点,探索切合柳州实际的发展模式,并逐步完善政策体系。

(二)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住建、发改、民政、卫健、医保、街道等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探索“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承担费用、物业企业实施”的养老服务新模式。

(三)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办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监管、住建、民政、卫健等部门应建立相关准入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有关设施应符合消防、环保、卫生、应急管理等相关标准及行业管理要求。

(四)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和综合利用老年人较多的若干相邻小区,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发改、住建、规划等部门,集中规划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可交由物业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上门、餐饮、文体、健身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养老设施使用效率。

(五)积极开展“物业+养老”服务试点。由物业企业主管部门住建局牵头,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民政局配合,对全市物业企业进行摸排,选取有意愿的物业企业开展试点,探索切合柳州实际的“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民政部门要对开展试点的物业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开展的养老服务进行监管,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性的社区养老服务。

(六)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并加强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人社部门应结合目前养老服务发展需求,引导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为物业服务企业培养养老护理、康复、社会工作、心理咨询等专业人员,并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


答  复:

XXX

您在柳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关于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服务新机制的建议》(第14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物业服务企业拥有贴近社区、贴近居民的基础,与业主有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彼此熟悉,易被业主认知和信任,便于及时了解和掌握老人的各种需求,开展养老服务具有独特的天然优势和现实意义,提供服务的效果也会更优。目前,柳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尚处于积极探索阶段,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

为了解全市物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以及居民的意愿情况,78月份,市民政局在全市选择了10家物企公司和12个小区居民进行了调查。80%的居民愿意物业在小区内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和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等服务,但不能开设类似养老院全托式的服务。10家物企公司有7家有意向增设养老服务内容,从座谈中了解到,大部分企业虽然愿意尝试,但顾虑重重,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人才短缺。物业企业需要大量专业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以保障小区养老服务的高效开展和业主的安心托付。然而,物企队伍大多以保洁和维修工为主,缺少老年医学、护理学、营养学、心理学等涉及养老生活各方各面的专业人才支撑。

(二)资金缺乏。养老服务离不开资金支持,我市虽然已经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但仅仅依靠政府补贴是不够的。现阶段物企公司最为关注的是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的政府补贴问题。

(三)盈利困难。盈利困难是众多物业企业进入养老领域的最大障碍,老年人的支付能力不足和老年人的消费习惯是养老产业盈利难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部分物企公司不敢涉足养老行业的重要原因。

二、柳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成效

根据您在建议中提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在这里给予相应答复。近年来,我们陆续出台了《柳州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规划(2016-2020年)》《柳州市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柳州市 15 分钟步行生活圈专项规划设计》等系列文件,先后投入1亿多元,对居家养老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和新建,并将建设计划纳入到城建计划、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及大健康三年行动计划中统筹推进,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得到了较快发展。目前,全市共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3个,覆盖率达72%。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7个,居家养老服务站88个。

(一)保障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根据《柳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要求,目前全市应有配套用房11.2万㎡,实际移交配套用房7.636万㎡。并按照《柳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柳民发[2020]65号)的通知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少于1000户的按不少于300平方米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大于1000户的按照每增加500户增配10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以此类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养老用房政策支撑体系。同时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公共资源改造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加大养老服务扶持力度根据《柳州市社区居家养老补贴办法》,按照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0-400万元、每个居家养老服务站扶持10万元进行建设补助;在运营方面,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服务质量等级补贴3-12万元/年。对于投资、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免征增值税、契税、不动产登记费等8项水费,并且按照90%计入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营。全市累计扶持培育本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10家(柳钢仙源、爱父母、壮家女、红蜡烛、久元养老、沃尔安、甄诚、万美、艾家、纯真堂),引入外地组织2家(北京积善之家、上海安康通)。

(三)增加人才培养渠道。通过高校增设养老服务专业与设立实训养老基地两步走的方式,深化校企合作,在柳州城职院、一职校、柳钢仙源颐养中心建设市级养老养生人才培养基地(实训基地),免费对养老机构管理人才和一线的养老护理员提供机构运营管理、老年人照料等基础养老服务培训,增加养老服务人才储备。同时,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发放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充分调动居家养老服务从业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草拟试点方案。加强与住建、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业务的物企公司,应同等享受现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及水、电、气、税等优惠政策,整合各部门意见建议,拟制试点方案。

(三)加强服务监管。联合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开展试点的物业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养老服务监管,确保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有关设施应符合消防、环保、卫生、应急管理等相关标准及行业管理要求。

(三)鼓励探索创新。下步将继续深入调研,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物企公司和小区开展试点工作。指导各城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发挥比较优势,大胆探索符合本辖区实际的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发展模式,创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出台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有利措施,为推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服务有序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经验。同时,鼓励物企公司探索可行的商业模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柳州市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柳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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