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柳州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4年柳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立足民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民政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相关会议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读书班、“第一议题”等多种形式,推动党员干部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服务大局、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2024年,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分管领导和各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18次,各支部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专章学习13次。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带头学法、克己守法、规范用法。召开局长办公会,学习贯彻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研究解决全局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观看庭审视频,审议规范性文件3件,认真落实年度民政领域执法、普法及“放管服”改革等各项法治建设工作。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认真履职尽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与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提醒班子成员严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章。
(三)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
立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网上学法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目前我局共有27名干部取得执法证。充分运用民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在办理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等事项过程中,加强对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注重做好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年内开展多次社会面普法活动:结合“6.1”国际儿童节、寒暑假等时间节点,通过讲座培训、实践活动等形式向儿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在“5·20”、七夕等特殊日子,在婚姻登记中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宣传活动,弘扬文明婚俗理念;借助中华慈善日,广泛开展慈善法宣传。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完善民政制度体系建设
围绕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推动出台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制度文件,不断健全完善民政政策制度体系。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出台《柳州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细则》《柳州市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修订实施《柳州市街道(社区)为老服务中心服务质量百分制考评细则》,发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团体标准,以制度化、标准化引领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在社会救助方面,加强部门协同数据共享,通过“社会救助+大数据”模式主动实施精准救助,大力推动“物质救助+关爱服务”救助新模式扩围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分类分层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儿童福利方面,制定完善《柳州市困境未成年人风险等级评估表》等五套本土化评估工具,推动出台《柳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柳州市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困境儿童应急处置、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安置流程。在社会事务方面,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出台柳州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提升我市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服务与社会融合水平,促进患者全面回归社会,享受有尊严、有质量的生活。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联合市行政审批局印发《柳州市关于规范社会组织登管分离提高登记管理质量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把好“入口关”;出台《柳州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重大事项和报告程序,强化监管。
(二)深化职能转变,不断提升民政服务能力
1.调整优化机构职能体系。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工作,优化科室设置,分解原政策法规和规划科,将各项职能根据业务属性进行重新分配,将法治工作合并到社会组织管理科;基层政权、社工和志愿服务职能划转至市委社会工作部;卫健委老龄工作职能划入市民政局。通过机构改革,调整5项行政处罚事项,更新19项行政处罚事项适用法条,确保民政部门权力事项完整、准确。
2.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制定完善《中共柳州市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柳州市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柳州市民政局离任交接制度》《柳州市民政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柳州市民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钱的风险防范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024年市民政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15件,其中主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6件。目前,所有代表建议和提案均已按期办结。从办理结果来看:“解决采纳”A类9件,占100%。常态化落实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在柳州民政信息网开通群众信访举报通道,设立信访室、举报箱、举报电话和邮箱,定期开展群众大接访等,收集和掌握民政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公开,每月“双公示”数据合规率、及时率均为100%。
3.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落实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聘请有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事务所律师担任局机关法律顾问,在工作中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涉法事务、合同签订、信访维稳等方面提出的法律意见,对行政处罚、重大政策性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作出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93份,全面防控法律风险。
4.构建民政领域大安全体系。制定《柳州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柳州市民政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柳州市民政局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开展应急演练26次,覆盖工作人员及重点老人、儿童群体共1430余人次。开展民政服务机构风险排查,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5.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按照《柳州市民政局信访接待制度》等制度,规范信访接待程序,积极引导、支持服务对象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2024年,接待来信来访84批次,开展公开大接访活动11次,及时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均为100%。大力建设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机制。通过引入专业力量、举办公益讲座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心理辅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累计服务5191人次,举办公益讲座61场。
(三)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组成3个工作组,通过“双随机”的方式,对柳州市梧州商会、柳州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21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抽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2家商会存在会费标准设定不规范、收费公示不到位等问题,现场指导,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市本级153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自查自纠。完成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全市社会组织年检率达86%,对于未按要求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行政处罚。2024年,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案件38件。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专项行动,劝散5家,取缔1家,并在网上公布1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2.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进一步弥补监管盲区和漏洞,形成闭环管理。严格对照《自治区民政厅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开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工作,对6家轻微违法和首次违法的社会组织不予处罚,进一步推动执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市民政系统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
3.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024年市民政局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每个案件均严格按规定落实程序和实体要求。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着薄弱环节和工作困难,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待提升”:一是对各县(区)的法治民主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民政局机关法治队伍建设的力量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市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民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做好民政工作的思想行动。推进民政领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持续提升民政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拓宽民政行政执法领域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将执法人员进行全面统筹,在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水平较高的基础上,加强殡葬、区划、救助、养老、志愿服务、慈善、民办服务机构等领域的执法,在指导加强各业务部门执法人员能力的同时促进民政管理对象的规范化。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继续推进执法普法“清单化”,将普法宣传贯穿于依法行政工作始终。以《宪法》为核心,结合实际业务开展好《民法典》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扩大民政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注重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实践作用,营造良好守法用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