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柳州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区民政工作会议和柳州市有关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改革创新,着力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柳州篇章作出更多民政贡献。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持续深化学习贯彻。坚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为主题的系列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最快行动、最大力度、最实举措落实党的二十大中提出的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新柳州新民政的实际行动。
二、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巩固兜底保障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防止返贫监测政策相衔接。加大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排查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时纳入相应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持续稳定落实“低保渐退”、“务工成本扣减”和“单人保”等衔接政策。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质量。强化政策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保,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错保。规范审核认定。严格规范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以及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审核认定工作,适度扩大救助对象覆盖面。强化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加强线上核对和线下核查,确保城乡低保进退有序。加强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及时调整自理能力等级,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困难职工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积极探索开展社会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工作。
(四)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强化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配备。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救助。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规范流程和评估验收。积极开展社会救助绩效评估工作。持续开展特困人员“物质救助+关爱服务”创新试点工作。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
三、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五)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抓好《广西养老服务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广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定《柳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出台《柳州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建立市级养老人才库及养老护理员星级评定办法,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引进、激励评价机制。推进《居家养老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规范》广西地方标准评定工作,助力居家养老服务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实施柳州版养老服务示范工程,持续推进柳州版“1521”康养基地建设,街道(社区)为老服务中心、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实现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40%。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满足农村养老服务需求。推动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各城区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示范点建设,整合老年活动中心、居家上门服务、“长者饭堂”、家庭养老床位、“时间银行”等资源,提供多样化服务。启动运营柳州市老年综合服务中心,打造市级示范养老服务综合体。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开展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七)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提高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覆盖率。指导符合条件的县申报“中国长寿之乡”。推动养老机构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实施机构、社区、居家养老“三个一百分”考评机制,加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力度。巩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加大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力度,多措并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政策措施,帮助养老服务机构纾困解难。
四、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八)加强儿童福利、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综合保障和关爱工作。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推动市儿童福利院优化提质改造,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配合实施特殊儿童康复服务项目。规范儿童福利机构儿童送养工作。持续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困境儿童服务研究,编写制定服务标准和操作手册,为基层开展困境儿童保护提供操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实施“牵手童行”关爱服务项目。积极培育和支持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
(九)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高市、县(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能力,加快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和基层工作网络的“6+1”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深入开展全国第二批和全区首批未保示范县(区)、示范单位的申报创建活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专家队伍建设,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未保工作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继续实施《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救助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推动市、县未成年人保护设施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和村(居)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设,创建乡镇(街道)“星级”未保工作站,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
五、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十)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积极推进“1+5+N”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因地制宜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推进柳北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融安县浮石镇六寮村和城中区静兰街道环江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
(十一)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贯彻落实《柳州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减负措施清单和不应由村(社区)承担工作事项清单,落实《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方案》,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常态化开展清廉社区(乡村)建设。
(十二)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广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强化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编制智慧社区建设规划,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十三)强化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发挥市社会组织党委作用,完善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党建带群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动“三融合”“六同步”,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
(十四)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作用。实施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加强面向基层的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持续实施《党建引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探索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工机构有效融合,通过开展公益创投和“邻里守望”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民政服务、乡村振兴和公益慈善服务活动,打造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新亮点。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好“四个服务”作用。规范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加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
(十五)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健全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强化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加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力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长效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持续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持续治理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严格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
七、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十六)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做好柳州市行政区划统筹规划和战略研究。按年度提出行政区划调整建议方案。完善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综合指标及评价标准体系,统筹地名管理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
(十七)加强和规范地名界线管理工作。用好地名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持续抓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全流程界线治理协同机制。开展“湘桂线”第五轮省界联合检查,做好县级界线联检。推动边界法治宣传,深化各级平安边界创建。推动广西区划地名信息政务管理平台应用,推广使用“八桂地名”小程序,健全地名信息资源部门共建共享机制。深化乡村地名服务试点。
八、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十八)加强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做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婚姻”,全面实施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不断提升婚姻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持续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举办公益集体婚礼,完成柳州市婚俗馆等重点婚俗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城中区推进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支持柳南区建设婚姻文化一条街项目。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召开全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会,以消除殡葬服务设施空白县为重点稳妥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柳城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制定殡葬管理、殡葬设施建设、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等政策方案。举办第十一届节地生态公益安葬和骨灰撒海活动。全面完成“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
(十九)推进残疾人福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有效衔接。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持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推进市社会福利医院功能完善提升工程和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开展救助管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探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区域中心服务模式,优化全市救助管理服务。召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九、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二十)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积极组织动员参加第二届“八桂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指导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依托市慈善总会平台,设立服务特殊困难群体的慈善关爱项目。建立慈善工作多部门协作机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防范和化解慈善重大风险。
(二十一)大力发展乡镇(街道)社工站和志愿服务。宣传推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管理服务标准》。建立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组建专业督导团队。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星级评定。开展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评选。以乡镇(街道)社工站为龙头,协同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社区慈善服务站建设,促进“五社三站”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农村互助关爱服务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结合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等工作,探索设立特色志愿服务项目。
(二十二)加强福利彩票的管理和销售。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强化对福利彩票的销售管理。履行社会责任,倡导“寓募于乐、多人少买、量力而行、理性投注”的购彩理念,让更多的人主动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优化现有销售渠道,着力构建福彩“潮店+自助销售机”的新兴渠道布局,将潮店打造成集品牌展示、福彩销售、培训沙龙、公益宣传等于一体的新销售点。推进自助终端合作渠道,努力实现即开型彩票销售1亿元目标,提升福利彩票支持民生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十、筑牢民政事业现代化发展基础
(二十三)持续加强规划财务工作。强化审计和巡查结果运用,积极主动举一反三,常态化监督指导全系统财务管理、业务流程、内部控制等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全国民政统计信息系统(网络版)运用。
(二十四)加强法治化标准化建设。深化法治民政建设。加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高质量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全市通办”,强化“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积极开展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构建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全流程闭环。持续开展民政领域普法宣传,不断提升民政干部法治素养。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发挥标准化对业务工作的支撑作用,开展标准化试点和标准制修订。稳步推进民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五)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强化公文提质增效和减文控会。提高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时效。优化绩效管理工作。统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消防演练,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强化新闻宣传舆论工作。推进“智慧民政”信息化项目建设,建成民政数据中心,编制民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及数据标准规范,重点在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区治理等领域创新“互联网+”应用示范。严格落实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定期排查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漏洞,严防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二十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医疗药品和物资储备工作。指导社区疫情防控。支持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控。加强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十一、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十七)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以政治建设固本,以思想建设铸魂,以组织建设强基,以作风建设塑形,以纪律建设立规,增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二十八)建设高素质民政干部人才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用好各年龄段各层级干部,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全方位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优化民政人才发展的环境。
(二十九)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持续深入抓好自治区党委、柳州市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政治监督,加强协同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切实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清廉柳州、清廉机关、清廉柳州民政建设,严格家教家风。不断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民政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