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
柳州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全力指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柳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履职各项行政职能,推动法治民政深入人心,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现将2021年度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民政局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法治民政建设步入新阶段。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将学法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2021年先后开展2次法治学习,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及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政策法规,强化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意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是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在2021年年度柳州市民政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上,组织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政相关政策,深入学了《民法典》涉及民政相关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学法与培训相结合,在社会救助、社会治理、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业务培训班,组织民政系统干部系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着重提高民政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2020年12月,组织市民政干部职工开展“宪法进机关”专题学习,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三是以考促学强化学法。我局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2021年全区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通过学法用法考试,强化了机关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第一责任人职责扛在肩。一是党组充分发挥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对作用,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将普法工作做实做细,形成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分管主抓、法规科牵头、业务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通过党组会、局务会等方式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三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具体工作,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部署依法行政工作。2021年分别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审议政策性文件8件,积极推进法治示范市创建工作,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局党组书记、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并进行案例警示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底线意识。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印发的区市县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并公示我局权责清单。一是落实市政府规章制度,做好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政策性文件制定要求,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8件,废止3件,保留15件,8件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事务中的专业性作用,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重大执法决定中又法律顾问给出意见和建议,确保重大措施稳步实施。三是完善和推行岗位责任、责任追究,明确职责分工和纪律约束,把廉政风险融入业务管理,健全风险防控措施,推进招标采购改革,成立采购小组,严格程序,使各项目规范、健康、高效运转。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重大决策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开展专题学习,有利于提供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严格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对行政处罚、重大政策性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作出了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二是明确民政重大决策事项内容,落实责任。包括市委、市政府及民政厅的重大决策部署,中长期规划,报人大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民政重大项目,其他涉及公众利益的事项、法规科监督,局办和法规科共同协调落实执行情况,各科室负责调研、起草、论证、评估等。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维护市民政局网站开设的推行“三项制度”专栏,公布并动态调整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并编制、公布本机关服务指南。落实执行行政全过程记录制度,合理利用执法记录仪,为规范行政执法提供可追溯证据。2021年,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案件43件,均经过法规科会同律师作出合法性审查,按规定在我局官网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等基本信息。二是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并严格遵守执法人员执证执法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制定了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并公示于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同时,制定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相关通知,通过平台随机抽查执法人员、随机抽查养老机构和殡葬管理机构,已将抽查结果公示于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开展社会组织登记评估、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行政处罚工作中对服务对象进行约谈、普及法律法规,引导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依规登记后开展相关活动。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我局设有专门的信访室,按照《柳州市民政局信访接待制度》等信访制度,规范信访接待程序,积极引导、支持服务对象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2021年,局信访室共接待来信来访133批次,173人次。及时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100%,领导公开大接访12次,全年信访工作均按时规范完成。积极处理复议应诉案件。2021年我局作为被申请人,处理复行政复议1件,市政府维持我局作出的决定。行政应诉案件3件(撤诉1件,尚未开庭1件),分管领导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执行法院判决。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2021年我局制定了《柳州市民政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柳州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柳州市民政局工作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钱的风险防范机制。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我局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021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3件)、政协委员提案18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12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办理完成,满意度达到100%。
三是常态化落实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我局在柳州民政信息网开通群众信访举报通道,设立信访室、举报电话、邮箱,在局信访室门口安装群众举报箱,定期开展群众大接访等,收集和掌握民政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风险点和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坚持动态管理;对经初步核实的问题线索,主动移送市纪委监委。突出思想舆论引领,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重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建立民政网络信息员监管监测队伍,每个局属单位指定一名干部作为网络舆情的专管员,按要求上网监测和收集涉及民政工作的相关舆情。
(八)健全组织保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机构。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结合业务工作,对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分工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和规划科,具体负责法治工作,保证工作有人抓,任务落实到位,有力的推进了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的规划实施,确保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思维和行政执法能力,开展民政系统社会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今年我局在法治民政建设方面力争做到更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具体业务中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一是重大决策事项落实上,仍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程序落实;二是执法人员力量不稳定,专业性不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决定和发布、备案等各个环节工作,做到规范性文件管理“三统一”,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力度,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未经公布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涉及民政服务对象的行政处罚,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程序规范,适用法律依据适当。对于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处罚决定。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坚持持证亮证执法,充分利用执法平台归档管理执法案件。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民政干部依法行政思维和能力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认真抓好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市司法局的统筹,积极策划相关普法活动,继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使民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结合实际业务开展好《民法典》《社会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扩大民政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
柳州市民政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