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柳州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按照《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依法履行民政职能,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加强法治民政建设,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基本实现法定化;各项制度更加完善,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体制更加健全,依法化解矛盾机制更加有效,民政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到2020年,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主要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智能化建设。按照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制度和探索行政审批“接、“放管服””工作要求,我市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后,强化动态管理,推进互联网+社会救助改革。通过手机APP软件与核对信息平台、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自治区、市、县、乡镇、村五级APP软件的互联、全覆盖,实现精准救助、缩短审核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工作监管,更加便捷服务困难群众。开发了“救助对象生物认证系统”,在全区率先推行救助对象生物认证工作,认证率为100%。提高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救助对象动态管理精准度,有效避免了“死亡人员领救助金”现象。
二是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养老机构设置许可取消后,我局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支队出台《柳州市2020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养老服务监管机制,强化养老机构监管红线意识。开展养生养老保健市场百日行动、防范老年人非法集资宣传月行动,累计执法检查324次,监测排查各类广告和资讯信息5842条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51场次。规范养老机构日常安全管理,结合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等检查,出动各类监督执法人员241人次,执法车辆96辆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2份。为进一步促进等级养老机构示范带动作用,围绕“补短板、提质量”,组织全市养老机构登记评定10家,其中三级6家、二级2家,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三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自社会组织审改分离后,根据我局权责清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强化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一是依法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应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有589家,实际参加的有536家,拟对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行政处罚;二是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社会组织,对其依法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
(二)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2020年分别召开局务会、局党组会审议规范性文件6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个。二是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活动。每年重大节假日前均组织局机关干部和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局党组书记、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并进行案例警示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底线意识。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走在全区前列,2020年全区民政法治和标准化工作推进会上我局分管领导作了典型经验发言。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27号)规定的要求。凡以我局名义印发或者牵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调研反复论证、公开征求听取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合法性审核程序制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2020年,我局印发了《柳州市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细则》(柳民规〔2020〕1号)、《柳州市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柳民规〔2020〕2号)、《柳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柳民规〔2020〕3号)、《柳州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柳民规〔2020〕4号)、《柳州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柳民规〔2020〕5号)、《柳州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柳民规〔2020〕6号)等6个规范性文件都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程序办理,并按时向市司法局报备,报备率为100%。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严格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0年,我局对提高柳州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作出了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我局与广西佑成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律师事务所安排法律知识扎实、资历较深的3名律师作为我局固定法律顾问。负责协助解决日常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在行政诉讼案件中法律顾问作为局机关辩护人参加法庭辩论、庭外证据调查、答辩等事项。行政执法工作中,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文书的规范性方面给予指导。在执法程序和相关制度的制定中给予合法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有效预防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的应用、化解矛盾、行政决策的能力。
三是加强行政决策监督。为加强对决策落实的督查督办,我局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采取跟踪检查、督促催办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同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倒查责任,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落到实处。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柳州市民政局网站开设推行“三项制度”专栏,公布并动态调整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并编制、公布本机关服务指南。同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设置和完善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落实执行行政全过程记录制度,合理利用执法记录仪,为规范行政执法提供可追溯证据。2020年,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案件36件,都按规定在我局官网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等基本信息。2020年全区民政法治和标准化工作推进会,我局作相关经验介绍,得到民政厅和其他各市的认可。
二是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并严格遵守执法人员执证执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我局新增5名持证人员,持证人数增加至29人。按要求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制定了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并公示于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同时,制定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相关通知,通过平台随机抽查执法人员、随机抽查6家养老机构和4处殡葬管理机构,已将抽查结果公示于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2020年我局制定了《柳州市民政局合同管理制度》《柳州市民政局公务接待制度》《柳州市民政局会议费管理办法》《柳州市民政局保密工作制度》《柳州市民政系统政府采购业务内部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钱的风险防范机制。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我局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020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1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4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办理完成,满意度达到100%。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我局在柳州民政信息网开通群众信访举报通道,设立信访室、举报电话、邮箱,在局信访室门口安装群众举报箱,定期开展群众大接访等,收集和掌握民政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风险点和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坚持动态管理;对经初步核实的问题线索,主动移送市纪委监委。突出思想舆论引领,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重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建立民政网络信息员监管监测队伍,每个局属单位指定一名干部作为网络舆情的专管员,按要求上网监测和收集涉及民政工作的相关舆情。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我局设有专门的信访室,按照《柳州市民政局信访接待制度》等信访制度,规范信访接待程序,积极引导、支持服务对象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2020年,局信访室共接待上访人员99批次,133人次。及时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为100%,领导大接访12次,全年信访工作均按时规范完成。
二是积极处理复议应诉案件。2020年我局受理并依法作出答复行政复议2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申请人提出了撤诉的请求。
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期间,积极向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宣传社会救助、志愿服务、殡葬管理、未成年人保护、老年人保障等法律法规。结合“民政惠民服务月”活动,发放民政政策明白卡30000份、在97条公交车线路播放养老政策宣传视频。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进机关活动,指导基层组织加强普法教育,促进基层民主自治。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将学法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2020年先后开展2次法制专题学习,强化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是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我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律素养的培养,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在2020年柳州市民政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上,组织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政相关政策,深入学了《民法典》涉及民政相关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学法与培训相结合,在社会救助、社会治理、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业务培训班,组织民政系统干部系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着重提高民政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2020年12月,组织市民政干部职工开展“宪法进机关”专题学习,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三是以考促学强化学法。我局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2020年全区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通过学法用法考试,强化了机关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九)健全组织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构。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市民政局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同时结合业务工作,对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分工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和规划科,具体负责法治工作,保证工作有人抓,任务落实到位,有力的推进了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的规划实施,确保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二是制定落实方案。为贯彻落实《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按照制定的《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柳州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法治学习内容、执法重点和要求,认真履行民政工作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法定职责。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是民政业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于当前民政工作现实发展的要求,难以很好的发挥指导作用,有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对陈旧,亟待修改和完善。二是专业法律工作人员偏少,没有专业的执法队伍,执法力量不足。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决定和发布、备案等各个环节工作,做到规范性文件管理“三统一”,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力度,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未经公布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涉及民政服务对象的行政处罚,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告知等要求开展,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程序规范,适用法律依据适当。对于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处罚决定。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坚持持证亮证执法,充分利用执法平台归档管理执法案件。
(三)以学促进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列为干部业务培训重要内容,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或培训班,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民政干部依法行政思维和能力水平。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认真抓好普法宣传工作,总结收官“七五”普法成果,谋划下一个普法规划,继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结合实际业务开展好《民法典》、《社会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扩大民政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