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柳州市民政局按照“1235”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全年重点工作落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基本民生保障更加兜底有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推进有力、民政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
一、高效完成全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一)推动民政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1.不断强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我市市区城市低保标准提至550/人.月;市区农村低保标准提至3500元/人.年,各县农村低保标准达到自治区绩效要求。1-10月,全市累计救助城镇低保对象110930户次195214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7221.09万元;农村低保救助437407户次1327366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21311.23万元。为确保2019年柳州市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我局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范围89164人,重合率为68%。为配合全市医保系统的升级,我局对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进行改造升级,1-10月,全市城乡医疗累计救助对象168831人次,发放救助金额3759.04万元。共救助临时困难对象816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额628.27万元。将原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统一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1-10月,全市累计救助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07348人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金4101.46万元。今年争取了300万元打造鹿寨镇、雒容镇、和睦镇3个示范性乡镇敬老院,项目已全部动工。
2.迅速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强化救灾准备工作,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今年采购的7个品种,26300件(套),价值270万元的救灾物资,已完成政府采购招标程序。加强汛期救灾准备工作的督查,强化各县区救助能力建设,及时补充各县救灾物资应对突发灾害。截止到2017年11月8日,全市受灾人口228344人,因灾死亡人口8人,因灾伤病人口22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3614人,需过渡性救助人口464人;倒塌房屋333户647间,严重损坏房屋338户796间;直接经济损失64062.34万元。面对灾情,市减灾委、市民政局迅速开展救灾工作,适时启动柳州市救灾四级应急响应,今年累计发放救灾物资2344件(套),发放应急救助资金39.86万元、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22.55元、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8万元。灾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共投入倒房恢复重建资金1707.97万元,完成2016年205户因灾倒损农房的重建工作。投入冬春救助资金521.35万元,救助冬春困难灾民38320人,确保了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群众顺利渡荒。积极协调保险公司进行勘察理赔工作,截止2017年10月31日,我市北部三县保险理赔投报案463件,已决案件462件,已赔金额654.11万元,保险理赔案件办结率达99.8%。自治区农房政策性保险报案709件,已决案件709件,已赔金额688.114万元,办结率达100%。积极参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2017年柳州市共有31个社区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0个社区申报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开展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全市共有194个社区(村委)社区开展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扎实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系列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8000多份、宣传纸扇、宣传购物袋、宣传围裙等宣传品25000件,摆放展板、挂图200余幅,达到了宣传效果。
3.推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定》、《柳州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规划(2016-2020年)》、《柳州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并将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升格调整为由常务副市长牵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为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供了规范的政策和组织支持体系。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年初全区民政工作会上,韦宏局长代表柳州民政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验工作介绍;组织全市养老机构进行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和星级评定,共对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2297人次,各养老机构共投入近900万元对机构进行了软硬件方面的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全市5个二星级、9个三星级、3个四星级的养老机构的星级评定工作。助推柳钢仙源颐养中心、河东老人公寓、三江县社会福利院等11家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开展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活动,争取市财政投入200万元资金对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进行补贴。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大力推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内设老年病科、老年病床,目前航星敬老中心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开展“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继续发放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护理员从业一次性补贴。建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上岗机制。今年我们继续举办周期性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养老人才双选会,使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就业达到无缝连接。
4.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有新成效。认真做好春节、“八一”期间拥军优属工作。共慰问城市各类重点优抚对象11730人,下达市财政各类优抚资金218.62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年度优待金2254户3161.34万元。做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和烈士家属证明书的换发工作,完成了优抚系统新增抚恤补助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已确认全市各类优抚对象共17144人。今年柳州市共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100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38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62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054.28万元,共有587人次报名参加了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机动车驾驶培训和学历教育,市本级投入培训经费30多万元。张建国副市长、徐守太副局长分别代表柳州市人民政府、柳州市民政局,在全区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区安置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通过举办全市军休系统第三届“文化周”、军休干部时事讲座等活动,丰富军休干部生活。切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和节日慰问工作,开展军队退役人员走访慰问活动,倾听诉求、维护稳定。开展双拥绩效考评工作,有序推动了柳州市各县区开展双拥工作的制度化建设,部署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十连冠”创建工作。
5.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市935个行政村、64个乡镇社区和213个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村(居)委会一次性选举成功率100%。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柳州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指导2个县区、10个乡镇和50个村进行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积极申报将2个乡镇和26个村确定为自治区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积极整合村级各类服务场所资源,在287个行政村建设了集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体、法律等功能为一体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深化了农村社区试点建设成效。出台了《柳州市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在广西率先提出要建立健全协商议事委员会工作制度。社区减负工作有序推进,起草了《柳州市建立推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县区和市级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三是“智慧社区”建设取得新成效。制定下发了《2017年柳州市智慧社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第二批14个社区作为“智慧社区”综合示范点,开发了“乐居柳州”APP。
6.扎实开展慈善福利工作。继续做好残疾人救助帮扶工作,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机制,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进行提标扩面。截止10月份,全市共计发放两项补贴和一项补助资金总额2325.515万余元(其中自治区配套资金1036.506万元,柳州市本级配套资金1052.82万元,各县配套资金236.189万元),受益对象达340978人次,提标扩面惠及残疾人50969人次。福利机构建设进一步规范,市社会福利院通过争创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示范单位、争创市“巾帼文明岗”、争创消防安全标准化单位、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等活动。市社会福利医院认真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康复和管理工作,举办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培训班,开展知识技能竞赛,不断规范精神病人的收治、管理、资金投入、服务建设,在自治区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专项督查中得到好评。市按摩医院经过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增设中医科、中药房、医疗管理系统、中医医疗项目,壮大医疗队伍,代表柳州市参加中国“首届盲人中医基础知识竞赛”选拔赛,被核定为一级中医医院。继续开展慈善救助工作,节日慰问、助学、扶老助残活动常态化开展,截止10月31日,市慈善会共筹募到各类善款663.96万元(其中救助药品价值260万元),支出613.26万元(其中发放药品价值260万元),受益人数近千人次,开展各类专项募捐活动25场次,参与志愿者450余人次。加强风险防范,扎实推进“阳光福彩”建设,彩票市场平稳运行,截止到10月31日,我市共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1.37亿元,同比增长10.03%,筹集市本级公益金1300万元。
7.扎实开展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投入近70万元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市本级社会组织进行孵化培育,并指导城区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工作,目前已招募14家社会组织入驻市本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进行孵化培育,共举办社会组织大讲堂14期,1200余名社会组织骨干接受了业务培训。筹备开展首届公益创投大赛,探索对社会组织项目和资金扶持新路径。开展新一轮市级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工作,目前共有566家社会组织参加了年检。确定了市本级75家、县区20家社会组织作为第二批脱钩单位,稳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推进柳州市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三证合一”换证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市本级已有455家存量社会组织换发了新证,换证率达77.1%。开展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撤销了138家连续两年未年检社会组织,对122家未参加2015年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了约谈,并要求限期整改,规范了社会组织的行为。
8.专项社会事务工作稳步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开展,今年1-10月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27129对,办理离婚登记10333对,,办理收养登记162例,合格率100%。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对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危机干预和帮扶工作,全市共建立困境未成年人档案资料2500份,330个困境未成年人得到有效帮助。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柳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在乡镇(街道)依托民政办或中心校挂牌成立未成年人保护站116个,落实四级未成年保护队伍1360人。市民政局在全区社会事务工作会上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经验发言。市救助管理站荣获广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今年1-10月全市共接待求助人员5644人次,其中未成年人99人,护送返乡131人,上街主动救助数1389人次,救助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共为802名孤儿(艾滋病儿童)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571.97万元。清明节祭扫工作平稳开展,全市共接待祭扫人数达75.6万人次,惠民殡葬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公益花葬等绿色殡葬模式得到群众大力支持,截止10月31日,全市火化遗体7979具,全市各公墓共销售墓位3244座,其中,节地生态葬973座,约占30%。柳州城市公益性公墓(西山墓区)主体已完工。继续推动我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调整,将《柳州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方案》上报自治区审批。对鹿寨撤县设区开展了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和社会稳定风险预警综合评估的调研。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已通过自治区验收,正报国务院审定审核。通过了新建29条道路的专家评审,平安边界工作扎实开展。
(二)高效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
1.开展柳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扩面提标”工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扩面提标”工作方案获得市政府常务会通过,按照方案,新增市区87至89周岁老人共3800人纳入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确定购买服务费提标至35元/小时。及时召开了2017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协调会,明确了项目的相关内容。完成了服务提供方的招标工作,上海互联远程医学网络系统有限公司中标,目前,市民政局正在做好原项目的收尾及与扩面提标项目的对接工作,完成项目招标后的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城区民政局和新区社会事务局做好扩面提标全面铺开相关前期准备工作,计划于11月15日开始分区域开展服务,12月服务全面开展。
2.完善城市社区服务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委积极推进“完善城市社区服务场所”工作,开展“社区服务场所建设大会战”。一是制定城市社区服务场所推进计划。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了《柳州市城市社区服务场所2016-2018建设计划》,按照市长办公会决议,增补柳江区纳入城市社区服务场所推进计划。二是指导各城区(新区)开展社区优化调整布局。目前,鱼峰区撤并了5个社区,柳南区撤并了6个社区、新建了1个社区,柳北区撤并了2个社区,城中区、柳东新区各新成立了1个社区。三是推进社区服务场所项目建设。举行了“柳州市社区服务场所建设大会战启动会暨开发建设单位向城区政府集中移交场所仪式”,督促20家房开建设企业在活动现场签订了社区服务场所移交承诺书。分级召开了房开企业集中移交社区服务场所推进会,督促80多家房开企业移交了社区服务场所8000余平方米。成立了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基础保障专责小组,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批67个城市社区服务场所建设项目,总金额20011.83万元;第二批37个城市社区服务场所建设项目,总金额13630.61万元。目前,第一批项目逐步落地,第二批项目已经启动。四是制定社区服务场所建设基本标准。下发了《柳州市社区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柳州市社区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全市社区服务场所基本实现了“六统一”,即:统一外观要求、统一门头设计、统一社区挂牌、统一功能布局、统一设施配备、统一基本介绍。在每个城区选择一个社区进行规范化改造试点,完成了柳北区胜利社区、城中区东台社区、鱼峰区南亚社区、柳南区南站路社区的标准化、规范化改造任务。
(三)狠抓民政重点项目建设
根据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推进市级层面统筹推动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市老年综合服务中心、市精神病救助康复综合楼、柳州军供大厦均按照工作进度稳步推进。加大养老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全市累计投入政府养老体系建设资金3032万元,社会资本投入近3亿元。“两环一中心”养老项目逐步落地,市区东、西、南、北、中养老集中区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北部“柳钢仙源颐养中心”、中部“河东老年公寓”已建成投入使用,南部“白云颐养中心”、东部“广西地矿柳州颐养中心”项目正在持续推进,西部项目正在策划。重点打造了6个县级福利服务中心,对全市85个乡镇敬老院、131个五保村进行了升级改造,规划建设了6个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完成了建设农村幸福院309个,自治区级示范性村级基层老年协会67个。市民政局本级重点项目中,市烈士纪念馆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争取到建设资金900万元。柳州城市公益性公墓(西山墓区)已完成主体建设,预计2017年底可投入使用。市备灾中心储备仓库项目已完成评审,各项工作稳步开展。规划项目中,完成了市养老服务业特色产业重点建设项目规划60个。
(四)民政自身能力建设得到新提升
1.扎实抓好学习教育,强化思想理论武装。通过中心组学习、民政大讲堂、专题辅导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在落实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基础上,及时引导系统党员干部学党章党规、学党的系列政治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4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广西视察的讲话精神,积极开展“学讲话、上党课、写感悟”活动,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5次、基层党课36次,进一步增强了系统干部“四个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发放《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学习书籍400余册。启动“书香民政·聚焦能量”阅读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品墨香·抒情怀”读书会,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各级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各类培训200余人次,本级共举办了包括领导干部能力提升研修班以及养老护理员、社会工作师、军供烹饪师、冲锋舟操作手等专业技能培训班,培养了一批民政专业技术人才,活跃、服务于民政工作各个领域。
2.突出组织规范建设,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各级党政正职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局党组班子成员坚持好“三重一大”制度,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60余场次,今年1月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按时召开了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接受了一次严格的党性锻炼。严格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认真组织了局机关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对系统300余名在职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合格率达到99.8%。出台了民政系统人事管理、干部职工外出请假、党员发展、理论学习计划等一批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党建各项工作部署,为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3.致力干部人才建设,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围绕培养人才、发现人才、管好人才三个环节,着力推进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可靠人才支撑。公平公开公正选拔人才,把选拔干部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选拔晋升了2名系统事业单位工勤二级岗人员,推荐考察了局机关2名主任科员、1名局属参公单位副主任科员和局属4名拟进管理七级岗位人员。抓好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27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的落实。出台了干部任职交流及考评制度,对机关工作人员、借调人员、聘用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完成了全系统工资福利、人员统计工作。
4.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确保系统风清气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抓好“四风”专项工作,做到铁心落实、铁面问责、铁腕执纪。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纪律教育年”、“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中央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开展批评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贯穿始终。结合自治区巡视组反馈意见,积极对照标准要求一项一项地对照整改,一条一条地抓好落实。3月组织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了《市民政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盯紧扶贫资金监管,重点查处农村低保五保、灾民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补贴等涉及民政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系统风清气正。
二、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基层民政基础依然薄弱。基层民政工作缺乏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基层民政机构人员及经费保障不足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基层民政力量薄弱与工作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今年4月民政部宫蒲光副部长到柳州市调研基层民政工作时,柳州市就此问题作了反映。
(二)民政工作水平发展不平衡。虽然近年来,柳州市在强化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上下了很大功夫,民政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但与新形势下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不相适应,资金保障和项目用地的紧张制约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不高。与区内外养老服务业发展较为发达的地市相比,柳州市养老服务业特别是中高端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还不高,养老服务供给不能有效满足老年人群体的需求,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内容和产品差距还比较大。
三、认真谋划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市民政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推动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努力提高社会救助整体水平。继续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对象对接工作,通过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缩小与扶贫线的差距,让部分处于低保边缘的贫困人口能够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对脱贫的兜底保障作用。做好社会救助精准识别对象工作,把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100%纳入救助范围,一户不漏;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要100%清退,一户不进;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现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精准救助。继续做好为市区困难群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继续按照自治区要求做好低保金增发工作;适时启动价格联运机制,及时发放市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物价和猪肉价格补贴。继续开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专业社会工作介入低保工作。开展五保村、敬老院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管理职能缺失、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改,提升五保村、敬老院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努力推进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工作。
(二)在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有新突破。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定》、《柳州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规划(2016-2020年)》、《柳州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系列文件,按照任务要求,突出重点,逐项落实,并出台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文件,指导县区按照工作任务部署,落实项目建设。争取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定、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扶持政策,通过争取国家、自治区财政资金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采取政府补贴方式给予运营补贴。努力推广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建立健全公建民营的配套机制、措施,切实做好社会运营方进入、管理、监控、退出等环节的管理监督工作,通过社会力量推动公建机构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的进一步提升。大力推进养老项目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推动示范性养老PPP项目的开展,重点培育有实力的民办养老服务组织。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在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等业务培训。养老院建立内部培训制度,加强岗前培训和持续学习。
(三)抓好灾救济工作。抓好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重建任务。抓好2017-2018年冬春救助工作,保证因灾困难群众安全度过冬令春荒期。抓好基层减灾能力建设,突出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做好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抓好新灾的应对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抓好农房政策性农房统保工作,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切实把好事办好。
(四)继续保持拥军优属工作的良好势头。做好2018年春节、八一期间拥军优属工作,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权益;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确保优抚对象各种生活待遇得到保障;做好烈士纪念公祭活动,积极探索开拓建立“优抚之家”,扎实做好复退军人群体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柳州市烈士纪念馆项目建设。抓好双拥绩效考评工作,推进双拥模范城创建。指导各县(区)做好2017年秋季冬季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及时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严格审核档案,按要求及时核发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联系各承训机构与项目公司,做好新一轮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府购买服务采购工作。推进《柳州市义务兵优待和退役士兵安置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完成军休服务标准化、军供服务保障标准化建设,完成全年军供保障任务,积极筹备参加第三届全区军供技能大赛。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抓紧抓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后续工作,组织新当选村(居)委主任进行上岗前培训,指导做好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健全完善民主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适时研究出台我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文件。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对列入自治区和市本级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区、乡镇、村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经验。积极做好第二批自治区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区、乡镇、村申报和推进工作。认真培育,积极组织第二批“全国幸福社区”申报工作。抓紧出台社区减负工作文件。抓紧做好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机制、印章使用管理等文件的修订完善,并再次征求主要部门意见建议和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审议,力争早日印发执行。积极组织“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申报工作。探索推行“网联网+社区”行动,本着便民惠民原则,在不断完善智慧社区管理和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乐居柳州”APP的推广应用。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六)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创制,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加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示要求。继续做好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和运营工作,为孵化出壳的社会组织提供资金和智力扶持。积极宣传网上年检,提高年检工作效率。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积极筹备第一次社会组织党委委员会,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机构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确保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实现全覆盖。继续做好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工作,将社会组织档案实行电子和纸质共存的管理模式。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做好登记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通过开展社会组织评估、举办业务培训和开展社会组织案卷评查,不断提升我市从业人员和社会组织管理水平。
(七)扎实开展福利慈善工作。切实做好老龄工作;继续完善残疾人补贴补助发放和定期复核机制,抓好残疾人救助帮扶工作;继续发展慈善事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募捐活动,做好募捐款物的公开;抓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加强对福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继续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抓好相关业务工作。
(八)稳步开展专项社会事务工作。继续抓好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抓好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探索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社会组织服务,开展收养家庭评估工作,维护被收养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健康成长。继续深化推进绿色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继续抓好柳州城市公益性公墓西山墓区的建设并投入使用。扩大惠民殡葬政策覆盖面,争取将免除特殊群体五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列入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由政府买单,免除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等困难群体以及无名遗体及无人认领遗体以及器官捐献遗体等特殊群体的五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继续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积极落实孤儿(艾滋病儿童)保障政策,争取市政府出台文件,提高全市孤儿(艾滋病儿童)生活养育费标准;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巩固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成果。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设施建设,指导县级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继续开展夏送清凉、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
认真落实艾滋病救助“四免一关怀”政策,指导督促各县区民政部门落实本辖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助工作,掌握辖区符合条件并自愿接受关怀救助名单,并对名单中100%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关怀救助。举办全市民政系统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艾滋病防治意识。
(九)做好区划调整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推进鹿寨县撤县设区工作。提请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县撤县设区领导小组,加强对鹿寨撤县设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争取国务院、民政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提请市人民政府开展调查论证。组织发改、规划、住建、国土、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论证,提出鹿寨撤县设区的可行性报告,广泛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关的意见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提请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和风险预警综合评估。按计划继续推进将柳江区洛满、流山两镇划入柳南区的上报工作。推进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按自治区要求2018年6月份之前督促指导各县区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并依此契机推进柳州市地名系统信息化建设。积极做好路名牌数字城管处置工作。继续开展撤乡设镇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柳州市与湖南怀化市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继续深化好平安边界共建活动。继续深化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努力提升地名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