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民政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民政事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为推动柳州市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自治区民政厅部署建立“十二五”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柳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在应对挑战中抢抓机遇,在创新发展中破解难题,在统筹兼顾中狠抓落实,科学整合资源,建设强势民政,开拓创新,科学发展,为服务弱势群体,全面提升民政服务能力,有力地推动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和谐美好柳州作出了积极贡献。柳州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连续七次荣获“全区双拥模范城”称号;市民政局荣获“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全国贯彻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先进单位”、“全国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工作先进单位”、“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国殡葬改革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民政部、中央文明办、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等四部门授予社区图书室援建活动“组织奖”;市民政局荣获广西抗击雨雪冰冻灾害集体二等功、广西民政系统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先进集体,全区民政系统实施“四个民政建设年”活动先进市荣誉称号,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先进单位,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先进单位、全区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优秀组织奖,2006年度、2007年度全区即开型福利彩票发行组织工作二等奖和全区2009年度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先进单位,全区民政事业统计暨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9年、2010年全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组织奖。市民政局荣获柳州市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2009度精神文明单位、柳州市2009—2010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组织工作创新成果多媒体展示评比优秀奖和柳州市绩效考评“十佳优秀单位”。
(一)“十一五”以来取得主要成绩
1.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掀起了“三转变四建设”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高潮
(1)创新思维,实现“三大转变”
“十一五”期间,在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科学整合资源,建设强势民政,服务弱势群体,全面提升民政服务社会的能力”民政工作新思路,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引领全市民政工作实现了三大转变:一是布局安排由单项运行向整体谋划、合力推进转变。全系统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有效利用,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思维。二是民政资源由松散型向集合型转变。建设了多功能、综合性的市社会福利救助服务中心,实现了民政资源的有效整合,改变了民政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布局分散、重复建设的历史。三是资金筹措和资产处置方式由单一型向多元化发展。以发展慈善事业和福利彩票销售作民政事业资金的有效补充,以土地置换、社会融资等多种市场化的方式来完成民政资产的扩充和储备,在资金筹措和资产处置上思路更开阔,方式方法更灵活。
(2)扎实推进,加快“五个建设”
“十一五”期间,紧紧围绕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思路,大力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力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特别是2009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民政四个建设年”、“民政五个建设年”活动,实现了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新突破。一是民政项目建设规模空前。2009年以来,全市立项的项目达135个,计划总投资近2.4亿元,完成投资2亿1千多万元。总投资1.26亿元的市社会福利救助服务中心完成了子项目市儿童福利院改造工程和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已竣工,投资过亿元的市殡仪馆新馆正式营运,投资370万元的市社会福利院孤寡老人楼投入使用,投资460万元的市社会福利彩票发行综合楼、柳州市文昌老年活动中心投入使用,投资过1000多万元的市按摩医院和市老年康复中心投入使用,投资1000多万元的静兰军休综合楼投入使用。与此同时,还认真规划储备市、县、乡镇社会福利救助服务中心和救灾物资储备场所新建、柳州军供站改扩建等一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民政基础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9年出台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为加强我市民政基础建设提供了法规依据,有效缓解基层民政无人办事、无钱办事、无条件办事的问题。全市 86个乡镇已全部落实了3名以上民政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工作经费和交通工具等也不同程度得到了落实。三是民政法制建设硕果累累。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等八个规范性文件,并制定了一系列民政工作管理制度。四是民政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先后投入280万元,精心打造“数字民政”,建立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民政业务信息平台;市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各种来往公文、信息、通知等文字材料,包括拟办意见、审核意见、领导审批和公文草拟及修改、发文全部通过网上传送,实现无纸化办公。社会救助资金全面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大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在全区率先实现民政工作信息化。五是规范化建设管理建设得到加强。为进一步规范民政行为,提高为民服务效能,着力打造“阳光民政”、“高效民政”,我们以机关建设为核心,以救灾救济规范化建设和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简称“两个规范”)为重点,在拓宽规范管理内容和扩大规范化建设成果上下功夫,民政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
2.为民为本,为民解困,形成了“三制度一预案” 社会救助新网络
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加大救助力度,完善救助工作机制,形成了“三制度一预案”的社会救助新网络。
一是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先后出台了《柳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柳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惠民政策,形成了覆盖全面、管理规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网络体系,实现了动态管理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同时,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市区城镇低保标准从2005年的190元提高到2009年的260元;六县城镇低保标准从2006年的150—190元提高到200—210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已由683元—840元不等提至1196—1200元;2010年10月,市区农村低保标准由1200元提至1500元。到2009年,全市城乡低保救助对象超过21万人, 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差169.9元,超过了自治区要求的150元标准;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60元,超过了自治区要求的45元标准。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救助城镇低保对象1279673户次、2474759人次,发放救助金额31619.04万元;累计救助农村低保对象2511030户次、5683771人次,发放救助金额26030.98万元。
二是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2004年、2007年全市先后启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2009年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出台了以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为主体,以临时医疗救助和慈善医疗援助为补充的“五位一体”的《柳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取消了门槛和起付线,提高了救助标准,实施了门诊救助,有效的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市城市医疗救助对象累计救助户次22834、22834人次,发放救助金额1238.55万元;累计农村医疗对象129250户次、481155人次,发放救助金额3047.49万元。
三是建立健全五保供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全市五保对象全部由财政供养,实现了“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的目标,供养标准不断提高,供养条例不断得到改善,其中,集中供养标准达到284元/月,分散供养标准达到178元/月,超过了自治区不低于85元要求标准。“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有五保村276个、敬老院73个,床位数3098张,入住人数1680人;五保供养对象累计541138户次、549097人次,救助金额6030.69万元。
四是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近年来,柳州市自然灾害和村寨火灾发生频繁,特别是2007年的“11·2” 三江村寨火灾,2008年初的雨雪冰冻灾害、2009年的“7·5”洪涝灾害和2010年旱灾均为历史罕见,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再加上四川发生“5·12”汶川大地震和青海玉树“4·14”大地震,抗灾救灾的任务非常繁重,各级民政部门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转移安置灾民,及时发放救灾物资,及时核灾报灾,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009年,制定了《柳州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形成了市、县区、乡镇三级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同时,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和“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防灾减灾意识。柳南区宏都社区荣获“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我们还积极实施统保工程,市财政从2009年开始,三年内每年投入400万元对三江、融水、融安三县12万座农村木质结构民房统一投保,惠及46万人。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发放救灾资金2.98亿元,比“十五”期增长388.5%,其中,安排倒房重建补助资金1.8亿多元,完成倒房重建14639户,还紧急调用帐篷700顶,发放衣被近22万多件、粮食5050多吨;此外,市财政从2009年开始,三年内每年投入400万元对三江、融水、融安三县12万座农村木质结构民房统一投保,惠及46万人,两年受灾群众获得理赔1015万多元。
3.有情用心,统筹创新,形成“四结合一优待”优抚安置新机制
优抚安置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重中之重,为此,始终把优抚安置工作上升到事关国防建设的战略高度常抓不懈,抓出成效来,形成“四结合一优待”优抚安置新机制。
一是计划性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社会就业问题凸显,退役士兵安置难度增大,柳州市通盘考虑全社会就业需求,统筹安置退役士兵,采取计划性安置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确保了安置工作任务的完成。据统计, “十一五”期间,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4736人,其中农村户口退役士兵2688人,城镇户口退役士兵1749人,转业士官299人,共安置退役士兵1946人,占应安置人数的95%,其中:申请自谋职业的1081人,占52.8%,安置就业的865人,占42.2%。
二是“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多年来,退伍士兵安置主要采取指令性计划分配和货币补偿的方式,指令性安排人员非常有限,“输血”式的货币补偿缺乏“造血”功能。为更好地安置退伍士兵,2008年,柳州市率先在全区开展了城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2009年,率先在全区成立第一个退役士兵职业技术培训基地;2010年,率先在全区组织退役士兵到柳州钢铁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直接充实到企业一线工作。五年来,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术培训近3000人。通过货币补偿、技能培训、与企业对接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高了退役士兵的市场适应力和市场竞争力,为退伍士兵开拓了更为广阔的出路。
三是优抚安置与双拥工作相结合。在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的同时,市民政局充分发挥双拥工作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柳州市连续六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和连续七次荣获“全区双拥模范城”称号。市民政局先后获得柳州市双拥工作组织奖、自治区双拥工作先进单位、柳州市军(警)民共建设先进单位(对子),甘毅局长评为军(警)民共建先进个人。
四是军供应急保障和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要求,做好军供应急保障工作。据统计,2007年以来,共接待过往军列252列(批),供应就餐 56886人次,特别是在“5.12”汶川地震抗灾救灾、“跨越—2009”军演期间,圆满完成了近3万人次的部队补给和军供保障任务,被过往官兵称誉为“军中驿站,兵至如归”。柳州军供站先后荣获全国军供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军供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军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军“跨越—2009”演习交通运输保障先进单位、广州战区军供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同时,认真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积极创建花园式军休所,柳州市胜利军休所被评为全国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建房服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广西首批文明小区、全区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全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区花园式军休所、广西先进民政基层窗口单位。“十一五”期间,共接收部队移交的43名军休干部和25名退休职工。
五是优待扶持优抚对象。一方面,建立了优抚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每两年调整提高抚恤定补补助标准。率先在全区实行政府特殊补贴,给予享受定抚定补的城镇优抚对象每人每月240-380元不等的补助,农村优抚对象每人每月55-100元的补助,从而保证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另一方面,出台《柳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对享受定抚定补优抚对象的医疗费给予60%—100%的减免,为优抚对象提供了充分的医疗保障。据统计,为6326名优抚对象发放救助资金326.8万多元;投入300多万元帮助280户重点优抚对象新建住房及危房改造。共发放优抚资金1.83亿元,比“十五”期增长189.01%。此外,还开展了“关爱功臣”活动和开展209国道沿线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住户难、医疗难”问题的活动,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柳北区荣获了“自治区‘关爱功臣’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4.强基固本,突出特色,推进了“两选举六示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新发展
一方面,按时圆满完成第五届村委会、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市1191个村、社区按时换届率达100%,一次成功选举率达96.7%,是全区唯一社区100%直选的城市。另一方面,大力开展“六个示范”活动,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和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柳江区荣获“自治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荣誉称号,融安县长安镇等10个乡镇荣获“自治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荣誉称号,鹿寨县黄冕乡幽兰村等40个村荣获“自治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荣誉称号。2009年,柳南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柳南区河西街道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柳南区五菱社区、鱼峰区白云小区社区、柳北区协和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此外,柳州市还积极开展“十大品牌”社区和“万家社区图书援建”、“万家社区读书”等活动,2006以来,先后投入经费7122.44万元,新建、修缮了16个乡镇办公楼、50个城乡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5个社区服务站服务中心、8个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并为110个城乡社区配送了图书。市民政局被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为“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先进单位。
5.扶孤助残,扶贫济困,探索了“一体系两事业”社会福利社会化新路子
“十一五”期间,积极构建“一个体系”,即构建以国办养老机构为示范、民办福利机构为辅助、以社区照顾为依托、以居家养老服务和保障为基础的具有柳州特色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重点建设100个居家养老示范社区。落实民办老年福利机构运行补助资金331万元,极大地调动了我市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事业的积极性。目前,全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31家,其中,国办13家,民办17家,共有床位4484张,入住3646人。同时,大力发展“两个事业”,即社会福利彩票事业和慈善事业。“十一五”期间,我市共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1.68亿元,为社会筹集本级公益金1682.5万元,比“十五”期增长了401.78%。市慈善会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主动上门劝募,共筹措善款3576.27万元。2008年,四川汶川“5.12”地震发生后,共收到四川赈灾捐款2510.83元。2006年以来,资助各类贫困学生2985人,资助金额88.74万元;春节慰问贫困家庭7520人次,送去慰问金40多万元;慈善助残投入善款40.5万元,帮助解决残疾人群体实际困难。此外,还积极开展福利救助行动活动。通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微笑列车”、“贫困家庭白内患者复明救助工程、“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及“重生行动”等福利救助项目,共投入救助福彩公益金800多万元,为1900多名困难家庭群众实施白内障、唇腭裂、残疾儿童手术等救助治疗。我市福利企业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诸多困难,在逆境中求生存,坚定信心,积极应对,创造了不少就业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2010年全市共有福利企业 60 家,职工 4413人,其中安置1899 名残疾人就业。
6.规范管理,提高效能,创建了“三规范三服务”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新模式
(1)坚持“三规范”,全面提升社会行政效能
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积极组织开展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市民政局荣获“全国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有3个社会组织被授予“全区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先进单位”、25个社会组织被授予“全区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年度检查和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积极开展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作用。目前,全市有739个社会团体、70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是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完成鹿寨县雒容镇划入鱼峰区的区划调整工作,市区面积扩大到1100多平方公里;完成柳州至来宾毗邻行政区域5条界线(总长 295.67公里)和桂黔线三江县至从江县、黎平县以及融水县与黎平县392.6公里的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完成全市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共收录地名17207个,完善地名信息管理系统,标注地形图1128张,先后审核、审批路(巷、公园)184条,设置路(巷)牌1985个,办理各类建筑物名称备案117个,公开征集公共设施名5个。
三是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建立了多部门协作机制,完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医疗救治方案,加强了流浪儿童救助工作,使救助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广泛开展街头主动救助,在流浪乞讨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设立救助点,切实加强对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的救治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2006年以来,实施爱心救助2.5万多人。2008年,被民政部评为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开展“三服务”,精心打造民政文明服务品牌
一是婚姻规范服务。积极开展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活动,通过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改善婚姻登记环境和设施、规范登记程序、加强档案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有效促进了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目前,柳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和柳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
二是殡葬“星级”服务。广泛开展殡葬行业“星级”服务活动,稳步推进殡葬改革,积极改进丧葬方式,不断加大绿色殡葬和生态公墓建设力度,树立殡葬行业文明服务新形象。“十一五”期间,全市火化遗体36978具,销售墓位11058 座,清理非公墓区乱埋乱葬坟墓11500多座。
三是收养优质服务。严格执行《收养法》,规范收养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6年以来,全市办理国内送领养儿童802名、涉外送领养儿童109名。
(二)经验启示
“十一五”期间,全市民政事业取得以上成就,主要经验是:一是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不断创新发展思路。通过班子成员带队下访、召开恳谈会、开展“问计于民1000问”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做到开门纳谏、问计于民、取智于民。同时,召开了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民政科学发展问题,提出了“科学整合资源,建设强势民政,服务弱势群体,全面提升民政服务社会的能力”新思路,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实到全面实施“科学整合资源,建设强势民政”,努力实现“服务弱势群体”,推动“全面提升民政服务社会的能力”的实践上。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发展紧迫感,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步伐。二是必须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不断推进民政事业的协调、快速、健康发展。坚持以“项目建设年”为抓手,着眼创新发展,整合优化资源,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综合楼、市殡仪馆、市按摩医院、市静兰综合楼、市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市烈士陵园改造工程、融安和三江两县社会福利中心等项目建设,抓紧筹建柳州市军事博物园,使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空前,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柳州市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必须从解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入手,不断改善民生。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妥善安排灾民群众的生活,千方百计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关心爱护五保户、特困户,认真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坚持不懈地为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办好事、办实事,使广大民政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四是必须坚持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了“规范管理,提高效能,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精神,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全市民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的从政理念,进一步增强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规范了行政行为,建立了管理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有力地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
但是,在民政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民政事业经费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基层民政力量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救灾物资储备和救灾装备与快速实施救灾救助的要求不相适应,等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民政事业大发展,迫切需要在“十二五”期间切实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柳州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三个同步”,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努力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机。民政事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面临机遇
一是党的十七大把民生问题提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总体布局的高度,强调“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勾画出“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全面小康的民生蓝图。我市又提出了实现“两个率先”,扎实推进“三个同步”的战略目标,为民政事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是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我市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提供强有力保障支持,柳州经济社会持续平衡较快发展,为我市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是国家发改委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防灾减灾建设规划等三个专项规划列为国家层面的专项规划,进一步夯实民政基础设施,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为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提供有利时机。
四是经过多年努力,我市民政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协同更加协调,群众基础更加扎实,为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面临的挑战:
一是人民生活总体水平不断上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初步建立使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但是,我市城乡仍将有不少贫困人口处于低水平温饱状态,相当数量的低收入群众在医疗、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特殊困难,每年还会有很多灾民和市场竞争等原因遇到各种暂时困难的人群需要得到临时救助,进一步健全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二是人民群众公共需求正逐步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升级,而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还比较薄弱,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社会福利需求与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特别是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丰富服务形式,完善运行机制,改进供给方式,扩大覆盖,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对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三是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权利提出了更高要求,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已经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重点推进的一项重大基础性工程。这就迫切需要大力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进一步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四是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凸显,信息流动更加频繁,影响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因素增多、渠道扩大、程度加深,这些都使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许多新的课题。这对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和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最大程度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五是我市处于自然灾害多发地区,自然灾害频发,防灾减灾救灾和完善社会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任务繁重,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和救助管理的水平仍待提高,必须按照预防和应急并重、常态和非常态结合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和能力建设,更加迅速,有效地减轻灾害损失,有力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发展成果。
三、“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二次创业、升级转型,聚集人气、做大城市,建设更加美好的柳州”战略目标,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继续深化“科学整合资源,建设强势民政,服务弱势群体,全面提升民政服务社会的能力”的发展思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建立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社区服务体系、综合减灾体系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体系,提升民政服务社会质量和水平,为促进柳州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全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把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民政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发展与困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政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3.求真务实、改革创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中,兼顾需要和可能,加大改革力度,学习先进经验,创新发展模式,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民政事业发展局面。
4.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城乡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三)总体目标
1. 建立健全以民政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为重点,民政经费为保障,各项政策相配套的民政跨越式发展体系,实现民政事业转型升级。
2. 建立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灾害应急救援为重点,各项救灾救助制度相配套的城乡统筹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体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帮助。
3. 建立健全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为核心,服务居民、造福群众为目标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构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城乡和谐社区新格局。
4.建立健全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老年福利服务为主体,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普惠型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体系,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5.建立健全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为动力、退伍安置改革为重点、国家抚恤与社会优待相结合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目标。
6.建立健全以规范管理为手段、提升行政效能为核心、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社会事务管理能力,不断适应现代社会管理和社会文明进步发展需要。
四、“十二五”柳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突出建设“六大体系”,努力实现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两纳入一到位”民政发展体系
⒈把民政基础设施和设备装备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把民政基础设施和设备装备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实现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重点围绕建立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社区服务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等五个体系规划民政项目,并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市民政事业计划新建项目192个,预计投资总额达19.0791亿元。
⒉把民政事业经费纳入全市财政预算。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柳政发〔2009〕65号),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力度,建立民政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市、县区财政要及时足额配套列支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区建设、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等专项资金,确保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权益和公共管理服务需求。各级财政要将民政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为确保民政工作正常开展,市级财政每年根据民政部门承担的各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安排必要合理的民政工作经费,县区级财政相应安排一定民政工作经费。县区级财政要依据上年度民政正常专项经费支出总额的1%-3%安排民政工作经费,每年安排大型乡镇民政办工作经费不少于30000元,中小型乡镇不少于20000元,并视民政工作任务情况适当增加。
⒊政策配套到位。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双拥优抚安置、社会养老服务、老年人优待等政策,研究出台新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等配套政策,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真正落实到基层,服务于群众。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
⒈完善城乡低保救助体系。建立柳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合理提高补助标准,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机制,巩固应保尽保,推进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困难群体救助机制,形成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低保信息化建设,打造阳光低保。加强救助资金的管理,全面推进救助资金的社会化发放机制。
⒉构建城乡医疗救助体系。认真落实《柳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柳政办〔2009〕120号),加大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加快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的建设,推进门诊医疗救助制度,方便快捷进行医疗救助资金的及时结算,研究开发医疗救助资金的即时结算系统,推行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⒊完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认真贯彻《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进一步完善救灾减灾预案体系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四级预案体系。加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建立市、县(区)综合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立村屯灾害信息员队伍,切实提高对灾情的报送速度,提高准确率。开展以农房灾害保险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救灾保险工作,继续实施北部三县木质结构民房统保工程,减少因灾返贫和加重贫困现象发生。加快建设市、县、乡镇三级备灾网络体系,建设1个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每个县建设1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在每个乡镇都有备灾场所的基础上,重点打造边远、多灾、中心乡镇建设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其中市级备灾中心1750平方米、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600~1200平方米、乡镇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为300~350平方米、乡镇备灾仓库为17平方米,形成救灾物资快速供应网络。新建1座市级灾难应急转移安置楼,建筑面积14480平方米,计划投资2172万元。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和救灾装备配置,每个县配备1台救灾专用车(越野车)和2台以上卫星电话,每个乡镇至少配备一台摩托车和1台卫星电话。
⒋完善五保供养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切实将五保供养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随当地农民人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五保供养标准,不断提高供养水平。加强五保村建设,进一步完善供养设施,为五保对象提供良好的供养环境。逐步健全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长效机制,力争在五年内使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在乡乡镇镇都有敬老院的基础上,重点打造28个中心乡镇敬老院,每个敬老院按8亩进行建设、床位达到120张以上。
⒌完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修改完善《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的救治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认真做好临时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之间以及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衔接。加强部门协作,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积极预防和控制流浪乞讨现象,净化社会环境。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新建1个市级救助管理和鹿寨、融水、融安、三江等4个县级救助管理站,其中市救助管理站建设规模7500平方米,床位数200张,计划投资1125万元;县级救助管理站建设规模在2500—3400平方米,床位数50—100张,计划投资500万元。
⒍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基金募集,充分发挥企业、商会与行业协会的资源优势,引导企业、商会与行业协会作基金,推出冠名慈善基金,凡单位捐赠10万元以上或者个人捐赠1万元以上,均可尊重捐赠者意愿建立冠名“基金”。 同时,采取统一存放市慈善会账户,分开记账管理的管理方式,善款的70-80%可按照捐赠者的意愿,指定用途安排捐款的使用或设立资助项目,剩下的20-30%善款则由慈善统一进行调配,在助医、助学、助困、助残、安老、慈孤、赈灾等方面帮助困难群体。对设立慈善冠名“基金”的企业、商会及行业协会等单位、团体及个人,赋予荣誉称号并赠送荣誉证书予以表彰鼓励:捐资金额达到单位10万元或者个人1万元以上者,颁发“柳州市慈善事业贡献奖”;捐资金额达到单位50万元或者个人5万元以上者,颁发“柳州市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捐资金额达到单位100万元或者个人10万元以上者,颁发“柳州市慈善事业杰出贡献奖”;捐资金额达到单位500万元或者个人50万元以上者,颁发“柳州市慈善事业终身荣誉奖”。进一步拓宽基金募集渠道,建立以政府倡导推动、企事业和社会广泛参与、新社会组织积极运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每年11月份开展“扶贫济困慈善捐赠月”活动,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集中募集善款,大力营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良好社会氛围。平时在社区设立经常性捐赠点,由市救灾济困捐赠款物接收管理站牵头,市慈善会具体抓落实,切实做好社会各界人士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
⒈加快城乡社区建设。坚持以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为基本目标,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服务功能。要加大社区的硬件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解决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地问题,力争五年内新建65个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建设规模13000平方米,计划投资5000万元,其中,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120平方米以上,活动用房综合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要把服务居民、造福群众作为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街道办事处为中心,新建86个社区服务中心,每个服务中心面积达500㎡以上,新建、改扩建(购置改造)36个社区服务站。认真做好因灾受损或陈旧的村委会办公用房重建和维修工作,大力实施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工程,将政府和社会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分别建设300个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和农村组织活动所。要建立柳州市城通“数字社区”信息平台,加快城中村改社区步伐,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每个社区办公电脑不少于3台,80%的社区业务实现在线办理。
⒉健全村民自治机制。要推动村民自治持续健康发展,着眼于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表达权、监督权;着眼于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民主建设的政治优势,完善村民自治,支持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执政基础。“十二五”期间,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制度,探索在农村建立监委会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体系
⒈加快福利事业发展。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制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民办发〔2009〕4号)文件精神,提高孤儿供养标准,其中分散供养孤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集中供养孤儿补助标准为1000元。同时提高社会福利院孤寡老人供养标准。争取建立孤儿、孤寡老人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柳州市社会福利救助中心,把中心子项目社会福利医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救灾济困款物接收管理站建设好,设施配套好。进一步加强各类福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重点新建6个县级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中心,每个中心占地面积要达到20亩左右,配备各类老年设施,进一步提高供养水平。积极推进国有福利企业改制工作,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发展,为更多的残疾人提供就业保障。加强残疾人技能培训,确保残疾人更好地就业,提高自我生存能力。建设福利创业园和市区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的盲人按摩培训中心,进一步加快福利事业的发展,预计投资5400万元,其中福利企业创业园建设规模59940平方米,预计投资5000万元。
⒉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要把老年福利事业纳入柳州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各级老龄事业专项工作经费和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并逐步增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各类福利机构,有效调动政府、市场、社会三方面的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在市区按东、南、西、北、中各建设1个养老院,每个县建设1个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中心,在乡乡镇镇都有敬老院的基础上,重点打造28个中心乡镇敬老院,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市区养老福利机构建设面积增加355760平方米,床位数增加10522张,计划投资49941万元,使每百名城市老年人拥有3张床位。全面铺开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市区所有社区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加强老年人活动场建设,在市区建设1个市级老年活动中心和21个活动场所,每个县建设1个老年活动中心,全市基层老年活动场所覆盖率达到70%。”
⒊认真做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建设柳州市新的社会福利彩票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投资1500万元,按照“东南西北中”布点的总体要求,在各个区域建设不低于120平方米的销售大厅,进一步增强福彩应对风险的能力。坚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方针,扩大发行规模,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资金。严格管好用好福利彩票公益金、发行费,确保专项资金安全使用。
(五)进一步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⒈广泛深入地开展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强国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人民军队建设,协调军地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军民共建活动,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等政策规定。大力营造国防宣传教育氛围,投入资金500万元,建设国防双拥教育雕塑,命名“双拥大道”、“双拥大桥”,设置广告宣传牌、高杆宣传牌,利用大幅双拥宣传画、室外电子大屏幕等多种媒介开辟宣传教育的新阵地,形成了立体交叉式的宣传格局。加强双拥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柳州市军事博物园工程建设,使之成为广西集双拥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军事体验、军事拓展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基地。深入开展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夺取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⒉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出台《柳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健全定期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时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认真执行《柳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从参保补助、门诊补助、医疗补助等形式,多渠道为优抚对象提供医疗保障,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水平。
⒊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坚持以改革为突破口,逐步建立以技能培训为基础,以就业服务为支撑,以自主择业为方向的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士兵市场化安置保障机制。继续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推动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要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城乡退役士兵培训率要达到50%以上;要寻求退役士兵培训与农民工培训的有机结合,争取经费支持;要逐步完善“订单式培训”模式、开展“学历教育”,形成行之有效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运作模式。挖掘安置潜力,拓宽安置渠道。要注重加强与大中型企业的合作,积极探讨适应“城乡一体化”的安置办法;要尝试把职业技能培训引入指令性安置工作中,延伸安置工作的服务区域;要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安置工作流程。
⒋加强军休安置服务管理。以落实政治和生活待遇为基础,围绕“六个老有”,搞好各项服务管理,努力构建安置常态化、保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军休工作新格局。加强军休所设施建设,新建柳州市胜利军休所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公寓各1栋,总建筑面积5960平方米,预计投资656万元。认真贯彻自治区、柳州市危旧房改造政策,预计投入3000万元资金,加快静兰军休所离退休老宿舍楼旧房改造工程建设。预计投入100万元,在胜利军休所、静兰军休所建立(完善)医务室等基础设施。
⒌加强烈士陵园建设。重点建设柳州市革命纪念馆和生命教育基地,建设规模4000平方米,预计投资3000万元。新建柳州市烈士陵园东门广场,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预计投资300万元;新建融安县烈士陵园,建设规模13320平方米,预计投资150万元。
⒍加强军供正规化建设。根据部队跨区演习日趋频繁、应急保障任务越来越繁重的情况,抓紧建设柳州军供大厦,占地面积950㎡,建筑面积12973㎡,预算投资3500万元。进一步提高快速应急保障能力,过往部队每次就餐供应要达1500人次以上,日供应量达15000人次以上。同时,添置军供应急保障设备,购买军供指挥车1辆、野外送饭车(保温型)1辆、锅炉1台、冷储柜2台及炊具一批,预计需要经费200万元。
(六)进一步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⒈加强新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积极推动市政府出台新社会组织规范性文件,促进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力争年增长在10%以上。加强新社会组织执法管理,重点抓好办证登记管理,全面推行备案登记制度。创新工作思路,打破传统注册资金登记规定模式,大力培育发展新兴行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等行业协会和商会。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农民工培训、护工服务等社会事务,自觉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行业形象。
⒉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按照我市发展战略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加快柳江区、鹿寨县撤县建设区步伐,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构建超大城市框架。逐步完善规范地名命名和管理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开展市辖区、县政府驻地镇、市重点乡镇的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编制市、县地名规划、地名志(图)和行政区划图,建立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和地名网站,设立地名电子触摸屏,提高地名信息化服务能力,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⒊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以规范管理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婚姻登记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抓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改善婚姻登记工作条件,建立健全婚姻登记信息网络,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建设市、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其中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建设规模2000平方米,预计投资1000万元;各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建设规模1000~1200平方米,预计投资元。
⒋加强殡葬设施建设。以推行惠民殡葬政策为突破,逐步提高殡葬救助保障水平。形成基本服务政府供给、选择性服务市场调节的殡葬服务格局。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提高殡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殡葬改革发展。重点建设柳州市殡仪馆、祭祀场、遗物焚烧炉、骨灰灵堂和市殡葬管理处综合停车场、办公楼改扩建;建设柳州市西山公墓东大门和业务大厅工程以及柳州市月山公墓怀念堂,建设规模36698平方米,投资总额10840万元。各县成立殡葬管理所,建设殡仪馆及配套设施,每个殡葬管理所建设规模6000平方米,预计投资1300万元。同时,加强公墓生态建设,倡导绿色殡葬,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⒌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收养登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登记,规范程序,健全管理,维护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收养登记工作健康有序。
五、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主要对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领导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指导和帮助民政工作,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研究解决事关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促进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民政工作协调机制。要积极整合有效的社会资源,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双拥工作、慈善事业、老龄工作等社会建设和管理领域,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衔接,切实提高民政行政效能。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协调,寻求理解,密切合作,不断提高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发改、财政、建设、规划、人事、劳动保障、教育、卫生、司法、金融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民政工作,帮助民政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柳政发〔2009〕65号),进一步健全乡镇和社区社会管理与服务综合机构。各县区要配足配强民政工作人员,每个乡镇要配备3名以上民政工作人员,人口较多,民政工作较重的乡镇可适当增加民政工作人员。所需人员可以从乡镇所属站、所调剂解决。采取多种形式对民政干部进行岗位培训,市、县区、乡镇将基层民政干部的培训工作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培训的年度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不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要坚持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使之牢牢树立宗旨意识和法纪观念,自觉维护民政良好形象。要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队伍职业化建设,发展社会工作者队伍,落实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使全市民政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率达到100%。加强行风建设,创健全国、全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力争全市民政系统评为全国行风建设先进单位3个以上、全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5个以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要引进人才、重用人才,建立民政人才小高地,为民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精心打造“数字民政”工程,全面建设上下贯通的民政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民政业务信息平台,推进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整合现有民政公共服务资源,逐步建立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社区服务、义工服务、收养服务、殡葬服务、慈善捐助、灾民服务、社会监督、廉政建设举报、婚姻登记等在线服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