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外婚姻办事指南

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12-11 09:00   

一、涉华侨、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结婚登记条件与材料

(一)婚姻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为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有一方当事人是柳州市辖区内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柳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

(二)所需材料

〔内地居民〕

1、户口簿(原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要与目前的婚姻状况一致;如不一致,请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变更自己的婚姻状况,或者带上能够证明本人目前婚姻状况的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或相关证明、证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香港、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

2、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原件);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当事人出具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上没标注有有效期限的,我们按规范规定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如标注有期限,则按证明上的时间计算,过期无效)。

〔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原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3、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当事人出具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上没标注有有效期限的,我们按规范规定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如标注有期限,则按证明上的时间计算,过期无效)。

〔华侨〕

1、本人有效护照(原件);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原件)。

无配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国籍、出生年月、护照号码、现住址、目前单身(未婚/离婚/丧偶);

三代无血亲关系证明、无配偶证明由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由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所在国是《海牙公约》缔约国的当事人,免除领事认证,但须提交经文书出具国主管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及核验材料。

附加证明书指文书出具国指定的主管机关为公文书签发的一个验证证书,具有《公约》要求的固定内容,具体包括文书出具国、签署人、签署人身份和印鉴名称4项文书相关信息,以及签发地、签发日期、签发人、附加证明书编号、签发机关印鉴和签名6项证明信息共10个要素

核验材料指核验缔约国签发的附加证明书真伪的材料,核验途径:(一)应当事人申请、签发附加证明书的主管机关核实附加证明书的核验记录;(二)登录缔约国核验网址。根据提示输入内容后生成的核验结果为真的页面截图。

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本人无配偶证明’、附加证明书及核验材料、护照等是外国文字的,应当翻译成中文。当事人未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接受中国驻外国使领馆或柳州市本地有资格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文本,并复印翻译公司营业执照。

(当事人出具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上没标注有有效期限的,我们按规范规定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如标注有期限,则按证明上的时间计算,过期无效)。

加入《海牙公约》的国家:阿根廷、阿曼、阿塞拜疆、爱尔兰、爱沙尼亚、安道尔、安提瓜和巴布达、奥地利、澳大利亚、巴巴多斯、巴哈马、巴拉圭、巴林、巴拿马、巴西、白俄罗斯、保加利亚、北马其顿、比利时、冰岛、波黑、波兰、玻利维亚、伯利兹、博茨瓦纳、布隆迪、丹麦、德国、多米尼加、多米尼克、俄罗斯、厄瓜多尔、法国、菲律宾、斐济、芬兰、佛得角、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格林纳达、格鲁吉亚、圭亚那、哈萨克斯坦、韩国、荷兰、黑山、洪都拉斯、吉尔吉斯斯坦、捷克、克罗地亚、库克群岛、拉脱维亚、莱索托、利比里亚、立陶宛、列支敦士登、卢森堡、罗马尼亚、马耳他、马拉维、马绍尔群岛、毛里求斯、美国、蒙古、秘鲁、摩尔多瓦、摩洛哥、摩纳哥、墨西哥、纳米比亚、南非、尼加拉瓜、纽埃、挪威、帕劳、葡萄牙、日本、瑞典、瑞士、萨尔瓦多、萨摩亚、塞尔维亚、塞内加尔、塞浦路斯、塞舌尔、沙特、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马力诺、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斯威士兰、苏里南、塔吉克斯坦、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瓦努阿图、危地马拉、委内瑞拉、文莱、乌兹别克斯坦、乌克兰、乌拉圭、希腊、西班牙、新加坡、新西兰、匈牙利、牙买加、亚美尼亚、以色列、意大利、印度尼西亚、英国、智利、卢旺达

〔外国人〕

1.本人有效护照(原件)

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原件)。

无配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国籍、出生年月、护照号码、现住址、目前单身(未婚/离婚/丧偶);

无配偶证明由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由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所在国是《海牙公约》缔约国的当事人,免除领事认证,但须提交经文书出具国主管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及核验材料。

附加证明书指文书出具国指定的主管机关为公文书签发的一个验证证书,具有《公约》要求的固定内容,具体包括文书出具国、签署人、签署人身份和印鉴名称4项文书相关信息,以及签发地、签发日期、签发人、附加证明书编号、签发机关印鉴和签名6项证明信息共10个要素

核验材料指核验缔约国签发的附加证明书真伪的材料,核验途径:(一)应当事人申请、签发附加证明书的主管机关核实附加证明书的核验记录;(二)登录缔约国核验网址。根据提示输入内容后生成的核验结果为真的页面截图。

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本人无配偶证明’、附加证明书及核验材料、护照等是外国文字的,应当翻译成中文。当事人未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接受中国驻外国使领馆或柳州市本地有资格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文本并复印翻译公司营业执照。

(当事人出具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上没标注有有效期限的,我们按规范规定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如标注有期限,则按证明上的时间计算,过期无效)。

加入《海牙公约》的国家:阿根廷、阿曼、阿塞拜疆、爱尔兰、爱沙尼亚、安道尔、安提瓜和巴布达、奥地利、澳大利亚、巴巴多斯、巴哈马、巴拉圭、巴林、巴拿马、巴西、白俄罗斯、保加利亚、北马其顿、比利时、冰岛、波黑、波兰、玻利维亚、伯利兹、博茨瓦纳、布隆迪、丹麦、德国、多米尼加、多米尼克、俄罗斯、厄瓜多尔、法国、菲律宾、斐济、芬兰、佛得角、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格林纳达、格鲁吉亚、圭亚那、哈萨克斯坦、韩国、荷兰、黑山、洪都拉斯、吉尔吉斯斯坦、捷克、克罗地亚、库克群岛、拉脱维亚、莱索托、利比里亚、立陶宛、列支敦士登、卢森堡、罗马尼亚、马耳他、马拉维、马绍尔群岛、毛里求斯、美国、蒙古、秘鲁、摩尔多瓦、摩洛哥、摩纳哥、墨西哥、纳米比亚、南非、尼加拉瓜、纽埃、挪威、帕劳、葡萄牙、日本、瑞典、瑞士、萨尔瓦多、萨摩亚、塞尔维亚、塞内加尔、塞浦路斯、塞舌尔、沙特、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马力诺、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斯威士兰、苏里南、塔吉克斯坦、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瓦努阿图、危地马拉、委内瑞拉、文莱、乌兹别克斯坦、乌克兰、乌拉圭、希腊、西班牙、新加坡、新西兰、匈牙利、牙买加、亚美尼亚、以色列、意大利、印度尼西亚、英国、智利、卢旺达

(三)照片

2寸近期合影免冠照片3张。光面相纸,无白边,粘贴尺寸3.5cm×5.3cm。

〔婚姻登记证件照执行标准〕

办理结婚登记须提交的照片:2寸(3.5cm×5.3cm)3张近期合影免冠照片。光面相纸,无白边2寸

二、涉华侨、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离婚登记条件与材料

(一)离婚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在我国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4.内地一方当事人是本市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离婚登记程序

申请    受理    冷静期(30天)   审查    (登记)发证

(三)离婚提交材料

1.国内居民提交:户口簿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国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结婚证》;

4.自愿离婚协议书(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先不签名,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再签名)。

5.每人2张2寸近期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登记证件照执行标准〕

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交的照片:当事人各提交2寸(3.5cm×5.3cm)近期单人半身免冠照片2张。光面相纸,无白边2寸

离婚协议书参考模板

男方: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

女方:身份证号码/(护照号):

男、女双方于日在登记结婚,现双方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平等协商,就有关离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后生育情况属于如下第种情形:

1.婚后未生育有子女,且女方目前未怀孕。

2. 婚后生育有子女:

(1)于日生有一子/女;

身份证号:            

(2)于日生有一子/女;

身份证号:            

……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和探视: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和探望权按如下第种办法处理:

(1)子女已经成年,目前已独立生活。

(2)对已经成年但尚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双方约定:

(3)对尚未成年的子女,双方约定:

四、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状况及其处理按如下第___种办法处理: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分割办法如下:

(1)

(2)

(3)

……………………

[上述房产过户手续需方(男方或女方)协助办理完成或全权委托方(男方或女方)壹人办理。]

五、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债务状况及其处理按如下第种办法处理: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权,处理办法如下:

(1)

(2)

(3)

…………………………

3.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处理办法如下:

(1)

(2)

(3)

……………………………

男女双方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上协议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对协议的各项约定,男女双方各自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留存离婚登记档案一份。

男方:                            女方:

                       

三、涉华侨、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补领结婚、离婚登记条件与材料

1.持有与原《结婚证》或《离婚证》登记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护照,如外国一方更换了新护照,则需把新旧护照一同带上,或提交能证明原护照号与新护照号同属一人的材料;

2.原结婚登记机关提供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如是十年前的档案需要到柳州市档案馆调取(柳州市城中区三中路市委大院0772-2858821)

3.照片

补领结婚证:3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

补领离婚证:2张2寸近期免冠单人照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30;

涉外婚姻咨询电话:0772-2813533。

涉外婚姻服务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3楼

交通:市民可乘坐市民服务中心大站快线、快1、快9号线公交车到达市民服务中心(启元广场南)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