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关于撤销黄华生与梁铝(LIANG.LU)结婚登记的决定

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05-27 09:00   

黄华生、梁铝(LIANG.LU):

黄华生(男,身份证号码:450203195909******)与梁铝(LIANG.LU)(以下简称梁铝)〔女,新西兰护照号:LT04****AB50****(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945554195411******NZL450254******(旧)〕,于2006215日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并取得了结婚证(结婚证字号:桂民结字010600353号)。20141027日,黄华生、梁铝以结婚证遗失为由向柳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补办结婚证,取得了《结婚证》(补发证件字号:BJ450200-2014-000004)。

黄华生、梁铝于2023621日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桂民结字010600353号《结婚证》。

柳州铁路运输法院于2023817日向本机关出具《司法建议书》柳铁法建〔20232,指出:建议撤销申请人黄华生与申请人梁铝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取得的桂民结字010600353号《结婚证》和在柳州市民政局取得的BJ450200-2014-000004号《结婚证》。

本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因黄华生、梁铝已于2005531日登记结婚,双方当事人于2006215日取得的桂民结字010600353号《结婚证》,不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该重复结婚登记违反了《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第三项。本机关决定:

撤销黄华生与梁铝于200621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取得的桂民结字010600353号《结婚证》和20141027日在柳州市民政局取得的BJ450200-2014-000004号《结婚证》。

柳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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