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民政局关于黄春玲遗产管理事项的公告
被继承人黄春玲,女,壮族,1972年6月2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522***********027。黄春玲于2022年5月30日因病死亡,生前住所地为柳州市柳南区南站路三区2-3-501室。经利害关系人杨某华申请,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于2023年12月11日作出(2023)桂0205民特184号《民事判决书》,指定柳州市柳南区民政局为黄春玲的遗产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若有黄春玲的法定继承人、依靠黄春玲扶养/赡养/抚养的人、扶养/赡养黄春玲的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机关联系,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材料、扶养/赡养/抚养事实的证明材料等。
二、持有被继承人黄春玲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文书等的机构或人员,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向本机关提交上述资料,并附上机构或人员的基本信息材料、联系方式、上述资料形成过程的证明材料等。
三、若有被继承人黄春玲的债权人、债务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前申报债权债务,申报材料包括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及债权债务证明材料。如超过期限未申报的,相关债权人可在遗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否则对于已经分配的遗产无权要求补充分配,且应承担补充申报与确认债权的相关费用。
四、如对本机关担任黄春玲的遗产管理人有异议,异议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异议审查期间不暂停遗产管理人的相关工作。
本公告的期限为三个月(自发出之日的次日起算)。材料接收方式包括邮寄和现场提交两种。
特此公告。
柳州市柳南区民政局
2024年1月23日
联系人:韦苏哲
联系电话:0772-3720041
材料接收地址: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10号元信大厦4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