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民政局关于黄春玲遗产管理事项的公告

来源: 柳南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01-23 09:00   

被继承人黄春玲,女,壮族,197262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522***********027。黄春2022530日因病死亡,生前住所地为柳州市柳南区南站路三区2-3-501。经利害关系人杨某华申请,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于20231211日作出(2023)桂0205民特184号《民事判决书》,指定柳州市柳南区民政局为黄春玲的遗产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若有黄春玲的法定继承人、依靠黄春玲扶养/赡养/抚养的人、扶养/赡养黄春玲的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机关联系,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材料、扶养/赡养/抚养事实的证明材料等。

二、持有被继承人黄春玲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文书等的机构或人员,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向本机关提交上述资料,并附上机构或人员的基本信息材料、联系方式、上述资料形成过程的证明材料等。

三、若有被继承人黄春玲的债权人、债务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前申报债权债务,申报材料包括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及债权债务证明材料。如超过期限未申报的,相关债权人可在遗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否则对于已经分配的遗产无权要求补充分配,且应承担补充申报与确认债权的相关费用。

四、如对本机关担任黄春玲的遗产管理人有异议,异议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异议审查期间不暂停遗产管理人的相关工作。

本公告的期限为三个月(自发出之日的次日起算)。材料接收方式包括邮寄和现场提交两种。

特此公告。

                         柳州市柳南区民政局

2024123

联系人:韦苏哲

联系电话:0772-3720041

材料接收地址: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10元信大厦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