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5-04-18 10:52  
经查,“中国国际东盟应急救援中心柳州支队”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现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有关规定,认定“中国国际东盟应急救援中心柳州支队”为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柳州市民政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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