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公告

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12-21 11:58    |  作者: 柳州市民政局

经查,本机关管理的43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20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拟对25家未参加2020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18家连续两年(2019年、2020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我局前期以邮寄的方式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再次予以公告送达。请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地址:柳州市柳北区八一路90号柳州市民政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拟给予警告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有权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拟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有权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听证要求交至本行政机关。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柳州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