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关于购买2021年柳州市社会工作发展中心运营服务的公告
柳州市社会工作发展中心自2016年成立以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社会组织承接运营,在社会工作宣传、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方面推动我市社会工作行业发展。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社会工作事业稳步发展,柳州市民政局拟向1家社会组织公开购买2021年柳州市社会工作发展中心运营服务,现将本次购买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1年柳州市社会工作发展中心运营服务
二、实施地点:柳州市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项目预算: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五、项目内容
1.聘请3名专职社工(其中至少2名工作人员持有社工证)负责运营管理柳州市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完成柳州市民政局交办的与社会工作行业相关的其他事项。
2.开展社会工作宣传活动1场。2021年社工宣传周期间,组织带领全市社工类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宣传活动,提高社工服务的社会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3.开展社会工作知识培训2场。针对社工考试报考人员开展考前培训2场(初级、中级各1场),普及社工基础知识,提高考试通过率,促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
4.撰写行业领域研究论文2篇。参照民政厅关于开展广西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柳州市社会工作行业实际情况,开展社会工作相关主题的政策理论研究,形成完整的研究论文2篇。
5.开展社会工作主题活动2场。组织全市社工机构开展党建活动和行业交流活动,促进社工同行的经验交流和党组织建设,增强行业凝聚力。
6.开展社会工作案例征集1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工作优秀案例征集活动,评选出不少于50篇优秀社工服务案例,形成并出版柳州市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集。
7.制作柳州市社会工作宣传片1个。对柳州市社会工作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收集相关素材,制作一段反映柳州市社会工作发展成果的宣传短片。
六、项目进度
(一)项目申报。市民政局在官方网站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社会组织于2021年4月2日前报送项目申报文件到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柳州市八一路90号柳州市民政局4楼)。
(二)项目评审。2021年4月9日前,市民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综合社会组织资信文件和项目服务方案,推选出项目承接机构。
(三)项目公示。2021年4月16日前,将评审结果在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书面提出质疑。
(四)项目实施。2021年4月23日前,公示期满,市民政局与入选项目的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书,项目承接机构按要求开展服务,服务期为1年。
(五)项目评估。2021年10月30日前,市民政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2022年4月30日前进行末期评估,审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考核项目实施效果。
七、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备民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其登记业务范围应含有社会工作相关内容。
2.申报主体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技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社会组织资信文件,包括登记证书副本、法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同类服务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服务方案、经费预算表、主要人员简历表等,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3.以上材料均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一式五份打印装订,将申报材料密封好送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
八、经费拨付方式
(一)拨付方式:项目经费分3次拨付。签订服务协议后,拨付项目总金额的60%;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项目总金额的30%;项目末期评估合格后,拨付项目总金额的10%。
(二)使用原则:项目执行机构应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购买或新建楼堂馆所、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汽车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联系单位:柳州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
联系地址:柳州市八一路90号(市民政局四楼)
联 系 人:韦旖旎 联系电话:0772-2209151
联系邮箱:lzmzcssgk@163.com
柳州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