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民政局积极做好春节期间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来源: 柳江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2-18 11:33    |  作者: 柳江区民政局

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六保六稳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冬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民函〔20201391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1190号)文件精神以及2021自治区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柳江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及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提高认识,及时部署

柳江区民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班子扩大会和全局干部职工会,研究和部署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要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坚决扛起基本民生保障的政治责任,抢先抓早、提前准备,抓紧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落实细社会救助和特殊群体关爱服务

一是加强排查力度,切实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按照按户施保按人施保相结合、收入型贫困救助和支出型贫困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对因病、因残、因老、因灾、因学等7类重点人员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等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截至20212月,柳江区累计新增城乡低保对象50108累计新增城乡特困人员7共对1247人的困难群众进行临时救助。

二是多措并举,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困难为确保困难群众节日期间有肉吃有新衣穿柳江区已于202125日前将20211月、2月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群众手中;另外按照《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市区困难群众2021年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柳江区已按照150/人的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金262.79万元,保障了困难群众生活平稳,温暖过年。

三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督促乡镇完善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录入信息,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纳尽纳。截至202127日,已发放1—2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756人次,发放金额55.2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848人次,发放金额79.216万元;重度残疾人特困补贴148人次,发放金额2.88万元。对重度残疾人补贴对象进行了春节节前慰问,向4934人发放100元春节慰问金,共发放49.34万元。

四是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孤儿保障政策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2021年冬春期间疫情防控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各项工作部署,通过培训、发放宣传资料、专题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困难群众对有关救助政策家喻户晓。截至202127日,已发放1—3月社会散居孤儿128人次的基本生活保障金12.8万元,发放1—3月艾滋病感染儿童54人次的基本生活保障金5.4万元,发放1—3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55人次的基本生活保障金14.7785万元,并开展春节走访慰问3场,慰问困境儿童4人。

突出做好民政领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全工作

柳江区要求全体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认清当前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抓住关键环节,进一步筑牢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线,严格按照118日民政部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的工作部署,结合《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和广西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十严格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养老机构的封闭管理、物资储备、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做好封闭管理期间的老人就医、应急准备、安全管理、精神关爱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能够平安度过春节和冬春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