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协调 助推发展——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顺利召开

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9-03 17:40    |  作者: 柳州市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9月2日上午,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柳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瑜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谢永生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柳屏指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政策制度更加健全,工作基础不断夯实,保障水平有效提高,多个部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柳州经验”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推广,但仍然存在短板问题。卢柳屏强调,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深入贯彻落实,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效落实;三是要深入交流合作,落实各方责任,加快构建强力有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民政局局长王红就近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作简要通报。今年以来,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实现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体化;二是市、县区(新区)两级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同时建立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名录;三是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扎实有效;四是切实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的兜底保障工作,扩大保障范围;五是重点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新发展,柳州市民政局和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获评2021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会议审议了《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等4个文件。

会上,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分别就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法定职责,扎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作现场发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4个单位提交书面交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