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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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一、国内婚姻登记 (一)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条例》。 (二)应具备条件 1.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2.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三)应提交申报材料: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四)办事程序: 1.婚姻当事人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区、县)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员对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并询问当事人的有关意愿; 3.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五)各县区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地址和办理时间 1.柳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2827464 地址:柳州市胜利路8—1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 2.柳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3615196 地址:柳州市红光新区136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 3.鱼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3161082 地址:柳州市学院路10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 4.城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2831682 地址:柳州市雅儒路75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 5.柳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 电话:7215158 地址:柳江县塘福路9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6.柳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7618799 地址:柳城县白阳中路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7.鹿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6825870 地址:鹿寨县大桥路7—1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8.融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8151699 地址:融安县综合批发市场1—3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9.融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5128802 地址:融水县拱城街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10.三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8617576 地址:三江县古宜镇兴宜街66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二、涉华侨、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婚姻登记 (一)涉华侨、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结婚登记条件与所需材料 1.应具备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双方无配偶; (4)双方为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所需材料: (1)涉华侨、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 ①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②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或旅行证;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③香港居民、澳门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的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及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由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翻查结婚登记记录证明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澳门居民由澳门民事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婚姻记录证明书》或《结婚记录证明》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④台湾居民:台湾居民的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及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由台湾户政部门出具的户籍眷本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涉外结婚登记: ①中国公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②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用方法领)馆认证的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提交双人合影的大2寸红底彩色近照3张。 (二)涉华侨、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1.内地居民: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单人半身免冠红底彩色2寸近照2张。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单人半身免冠红底彩色2寸近照2张。 3.华侨、外国人: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单人半身免冠红底彩色2寸近照2张。 注: 1.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办理的。 (三)办理涉华侨、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婚姻登记机关:柳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2-2813533 地址:柳州市三中路90号11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
三、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证。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9号,婚姻证书工本费9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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