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07-07 10:35   

一、编制背景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柳州市常住人口415万,其中60岁以上人口为71.48万,占17.1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1.73万人,占12.4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0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37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增速较快。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增加我市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依据

1.《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2.“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3.《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4.《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规划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强化政府兜底养老保障职能,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养老服务质量建设,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构建兜底为基础、普惠为主体、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城乡联动发展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力量。

四、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保障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供给有效扩大,养老产业充分发展,行业要素支撑不断增强,基本建成兜底为基础、普惠为主体、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城乡联动发展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中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格局,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柳州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5%

约束性

2

养老服务床位总数(含旅居养老服务床位

26000

预期性

3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100%

预期性

4

新建城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100%

预期性

5

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数量

超过1人

预期性

6

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数量

10000

预期性

7

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100%

预期性

8

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60%

预期性

五、主要内容

主要分为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三大板块。

(一)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农村、城市两大板块,区分县级供养服务设施、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城区养老机构建设、完善街道社区服务网络和强化配套养老设施落实。

 1.县级供养服务设施。床位规模一般在200-500张之间,重点完善长期照护功能,设置失能失智老年人生活照护、医疗护理、康复服务单元;新建、改(扩)建设施的护理型床位占比一般不低于80%。

2.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优先保障乡镇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老人的养老需求,可以辐射周边几个乡镇。到2025年底,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

3.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广泛发展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时间银行”等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扩充志愿力量,丰富服务项目,完善激励措施,破解农村养老难题。

4.推进城区养老机构建设。重点完成柳南区、柳北区、鱼峰区、柳江区、柳东新区500床普惠养老机构建设,完成市社会福利院改造提升工程,谋划建设柳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5.完善街道社区服务网络。建设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供需对接、资源统筹等功能,面积宜在 750~1500 平方米,设置护理型床位一般不少于 30 张。强化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对辖区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辐射功能,实现街道、社区两级为老服务联动,加快构建“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6.化配套养老设施落实。严格落实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等政策。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设施未达到标准的,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套养老服务设施。

(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分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八个领域,提出加强养老服务质量建设的任务措施。

1.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推进老年人需求评估和长期照护保障,积极申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地区。

2.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以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为平台,打造包含嵌入式养老床位、老年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服务、家庭养老床位、长者饭堂、“时间银行”互助养老、老年康复辅具租赁等为老服务功能养老服务综合体。到2025年底,培育创建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16个以上。

3.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鼓励发展面向失能、失智老人的专业化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机构服务精细化水平。深入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培育广西四级、五级养老机构10家。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提升全市养老机构的整体水平。

4.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布局,统筹城乡、整合资源、优化供给、补齐短板。加强农村养老关爱服务,重点为农村留守老年人、空巢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对象提供探访巡访、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

5.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推动街道(乡镇)综合(区域)为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融合发展,按照方便就近、互利互惠的原则,推动未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6.壮大养老服务产业。培育发展柳州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链,重点建设广西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和广西康养机器人产业园。鼓励社会资本探索多种养老服务经营模式,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打造有品质的康养基地,发展符合少数民族特点的互助型养老模式。

7.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建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搭建互联贯通的养老服务工作大数据平台,提升养老机构智慧管理水平和智慧服务能力。

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市属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开设老年护理专业,依托相关院校、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开展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训,到2025年底,全市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0人次以上,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保持在1名以上。

(三)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从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和提升服务效能三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要求。

1.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各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制定养老服务监管责任清单。

2.强化养老服务重点领域监管。继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2022年底实现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100%达标。重点加强养老服务质量安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养老服务资金、运营秩序等监管,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3.提升养老服务综合效能。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质量考核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用分制度、“黑名单”制度。推行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引导养老机构诚信守法经营,引导养老服务人员遵循职业道德,督促养老机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二是完善要素保障,重点从投入资金、规划养老服务用地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方面,确保各类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优惠政策落地。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注养老服务、关心养老事业、支持养老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