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州市民政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修改版)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9-02 11:28    |  作者: 柳州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在各设区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9〕13号),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广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建设导则(试行)》和《广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导则(试行)》(桂建城〔2020〕40号),以及《柳州市2021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柳管字〔2021〕7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柳州市民政系统实际,柳州市民政局印发了《2021年柳州市民政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修改版)(柳民发〔2021〕8号),对推动全市民政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进行了部署。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政府推动,强制分类;完善机制,长效管理;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广泛宣传,全面参与”的原则,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二、实施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到2022年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得到全面提升;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规范,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四、《方案》具体工作内容

(一)党建引领助推落实。各单位要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打造全体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展党建宣传、培训相关工作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通过党建引领、公共机构带头,发挥一个机关人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的作用,带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二)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市民政局监督指导社会捐助站(点)和捐助物品回收利用工作,指导民政业务主管单位的社团组织带头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并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方案,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三)大力推行绿色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契机,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从而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

(四)开展“光盘行动”。抓好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持续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推进公共机构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反对食品浪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以适当方式通报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五)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万人志愿者”活动,各单位开展“五个一”(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干部、职工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性,带动引领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六)抓好垃圾分类投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各单位要优化布局,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和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1896-2021有关标准规范,结合垃圾投放收运方式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功能完善,干净无味,垃圾收集点应设置盥洗龙头、水池,方便干部职工投放垃圾后清洗。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厨余垃圾单独分类,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逐步规范投放行为,确保垃圾分类落地见效。



柳州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