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在社会评价中群众反馈“觉得农村还是要沿袭土葬,农村收入不高, 火化太贵”意见的答复
关于在绩效社会评价中群众反映“觉得农村还是要沿袭土葬,农村收入不高,火化太贵”的意见收悉。经研究,我局答复如下:
殡葬改革是国家自上而下推动的重要民生事项。近年来,我市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柳州实际,推进殡葬改革,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目前,推行遗体火化是合理合法处置遗体的方式,不会对土壤、水源和空气造成污染,有利于保护环境,已经被越来越多群众接受和认可。遗体火化后骨灰可选择骨灰堂安放、购买公墓安葬,以及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多种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占用土地少,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方便逝者亲属寄托哀思。推行遗体火化对破旧立新和移风易俗有着重要意义,有利于弘扬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勤俭节约、孝老敬亲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为经济社会发展留下更多发展空间。
关于遗体火化相关费用,柳州市殡仪馆和鹿寨县殡仪馆作为公建公营的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关于重新规范柳州市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柳价费〔2012〕109号),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在殡仪馆办理殡葬基本服务时,遗体接运、收殓抬尸、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已实行政府定价,符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的成本监审情况,均在普通群众可承受的范围,进一步减轻群众不合理的丧葬负担。同时,为减轻农民、特困人员的负担,对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及土地改革区的农业人口,对遗体接运费、收敛抬尸费、遗体存放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五个基本服务项目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执行。
随着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化,柳州市正在有序推进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分别在北部生态新区、鹿寨县、柳南区建设3个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在柳城、融安、融水、三江4个殡葬空白县建设县级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项目。项目建成后,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发改部门将结合柳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墓位价格进行合理测算和制定,可向广大群众提供具有普惠性和公益性的墓位销售,满足群众安葬需求,为增进民生福祉添砖加瓦。
2019年,柳州市人民政府根据上级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工作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待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后执行。重新调整后,柳州市大部分地区将划为火葬区。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勤俭节约、孝老敬亲等新风尚,努力营造人人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柳州市民政局
2023年 5 月30 日